广东一村每人发放3.65元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通知获点赞,当地回应:属实
南方+ 2026-10-20 16:30:43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一则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发放通知受到关注。通知显示,该村已将上级下拨的13927.2元补偿款发放给3826名股东,每人3.65元。
村委会发布的通知。
数额虽小,这份公告却引来不少网友点赞,村务公开、平等对待每一名股东的做法被赞扬。
10月19日,潭山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传通知属实,此次发放的是番禺区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由全体股东平均分配。
当地工作人员介绍,潭山村涉及分红或相关款项到账,都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再发放给村民,金额多少并不影响这一流程。此次受到关注的公告,也是当地日常村务公开的一部分。
有当地网友称款项已到账。
围绕每人3.65元的补偿款,网友反应各有不同。有人表示理解,认为公益林补偿分到个人手中,金额可能比较有限;有人拿领取款项的交通成本开起玩笑。
更多网友则称赞:属于股东的钱,即使只有几元,也应认真发放、清楚公示。在他们看来,这份公告体现了村委会对工作的负责,也体现了对股东权益的尊重。
网友对此评论。
一笔小款项,关乎大民生
这件小事获得关注,折射出公众对基层事务公开透明的期待。对于一名股东而言,3.65元或许难以改变生活,但款项从何而来、如何分配、是否发放到位,都与自身利益有关。把这些信息交代清楚,群众才能了解情况,也才能参与共建与监督。
村务工作的认真程度,往往就体现在这些细节中。如果因为金额小就简化程序,甚至省略公示,容易让百姓心存疑问;无论多少都按程序办理,则能形成稳定预期,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益会得到同样对待。一次公示的作用有限,长期坚持才能积累信任。
同时,公开应当让群众看得懂、查得清。资金来源、分配依据、发放人数和金额等信息,需要准确完整;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也应及时解释。公告既要发布出来,也要方便核对,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基层公信力来自日常工作的点滴积累。把每一笔与群众有关的钱说明白、发到位,让应有的程序成为常态,小额款项同样能够承载群众的信任。
(南方+)
责任编辑:帅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