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法院界湖法庭:从执意上诉到当庭履约
地方法治 | 2026-10-20 17:56:03
亲戚之间搭伙共事,常因信任省去繁文缛节,可一旦生出纠纷,情理与法理的拉扯最是伤感情。沂南法院界湖法庭审结的一起亲属间劳务费追偿案就遇上了这样的难题:判决送达后被告满心不服执意要上诉,原本和睦的亲戚关系降到了冰点。办案人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以判后答疑厘清法理误区,用温情调解疏解心结,最终促成双方当庭履约、握手言和。
判后不服起争执 执意上诉陷僵局
这是一起带着亲情底色的垫付劳务费纠纷。多年来,原告李某常为被告王某的工程调度工人,凭着亲戚间的信任,双方一直是李某先行垫付劳务费,王某后续定期结算。后因王某长期拖欠款项,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垫付劳务费2.8万余元,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全部垫付款。
判决送达后,王某情绪激动,当即向办案人员提出异议:“法官,这钱我不能给!案子都过诉讼时效了,我要上诉!” 他还反复提及,此前李某指派的工人在工地意外身亡,自己赔了 27 万元,李某也有责任,当初说好用垫付款抵扣赔偿款,因此不该再出钱,甚至称不上诉也会另行起诉。
办案人员清楚,案子虽判了,但心结没解。若机械走上诉程序,只会加深亲属隔阂,甚至衍生更多诉讼。为从根源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办案人员主动邀请王某到红嫂法官调解室,面对面答疑释法、聊透症结。
答疑释法明误区 情理并用破冰局
调解室内,办案人员对照卷宗和法律规定,逐一拆解争议焦点,厘清法律认知误区。针对诉讼时效,释明该抗辩需在一审主动提出,法院不主动适用,王某一审未提出,且双方未约定明确付款期限、李某有合法催要记录,上诉败诉风险较高。针对款项抵扣,明确劳务费追偿与伤亡赔偿属两个独立法律关系,赔偿事宜尚未经司法确认,李某是否担责尚无定论,口头抵扣既无证据也无法律依据,难以成立,同时提醒其审慎评估诉讼风险。
一番法理讲透、情理说通,王某的对立情绪渐渐平复,也吐露了难处:赔付27万元后家里负债累累、经济困顿,加上不懂法律、心存误会,才钻了牛角尖。
摸清症结后,办案人员随即开启“背靠背”调解,做起李某的工作。起初李某态度很坚决:“法院都判我赢了,凭啥让步?” 办案人员细致为他剖析利弊:判决书确认的是纸面权利,实际兑现才是实在保障。若走到二审甚至强制执行,不仅回款周期长、有变数,更会彻底断了多年亲情。王某目前经济确实困难,希望念及情分适当体谅。几番推心置腹的劝说,李某最终愿意放下执念、主动让步,和解迎来关键转机。
当庭履约促人和 案结事了显温度
在办案人员多轮的调解与温情疏导下,原被告双方终于放下对立、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 2 万元,双方就本案及关联争议一次性了结、互不追责。协议达成后,王某当场以现金付清全部款项,这场本可能衍生出多场诉讼的纠纷,最终得以彻底化解。
拿到款项的李某连连道谢,称少拿点也没关系,毕竟是亲戚,以后还要好好相处。心结解开,王某也如释重负:“多亏法官反复做工作,这事儿总算圆满了。”

小案连着民生,小事关乎民心。本案的圆满化解,是界湖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理念,把判后答疑、多元调解融入办案全流程,既守法治底线,又显司法温度。下一步,界湖法庭将继续深耕基层治理,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办好民生小案,化解基层纠纷,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沂南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