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德州停办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转入登记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20 18:20:35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自 2026 年11月1 日起,德州市不再办理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牵引车,不含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转入登记业务。请计划办理车辆转入的车主提前知悉该政策调整,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在选购外省二手柴油货车时,务必提前核实车辆排放标准,避免因政策限制无法办理转入登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魏巍-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