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每笔钱都将有“安居码”

烟海e家    2026-10-21 10:43:15原创

近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五部门联合出台《烟台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按照《细则》,明年12月31日之前,莱山区、高新区新获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定金、首付、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买房的每一笔钱,都必须直接打入公积金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备注房屋专属安居码,确保监管资金全程可查。《细则》施行前已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仍按原有监管规定执行。

钱到账才备案,楼盘网签有了“紧箍咒”

《细则》明确公开招标遴选合作银行制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主办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门存放购房款。房企想要卖房办预售许可,必须和住建、公积金、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同时,《细则》明确法院冻结、扣划监管资金的处置流程。监管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变更要经过住建、公积金部门审批,更换期间项目将暂停网签和拨款。执行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执行新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可申请解除资金监管,未卖出房源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直接从剩余监管资金里划转。

在预售资金收存要求方面,《细则》明确,市民买房的每一笔钱,都必须直接打入公积金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备注房屋专属安居码,确保监管资金全程可查。系统实行“钱到账,才备案”机制,如果房款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存入监管账户,系统就会自动暂停楼盘网签。

在预售资金使用要求方面,执行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商品房项目,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线上申请使用预售资金,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执行新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商品房项目,监管期间预售资金不能使用。

此外,《细则》要求搭建政银联动一体化监管系统,对于执行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项目,通过共享开发贷、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信息,杜绝开发贷资金和预售资金重复支付、超额拨付的问题。从收钱、审核、拨款到资金去向,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实现闭环监管。

开发商私收房款将暂停网签资格

今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8份房地产相关文件,对开发贷、个贷、商业地产、城市更新、信托5个领域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要求预售门槛提升至主体结构封顶,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购房款全额进监管账户。此次,烟台出台《细则》,旨在为预售资金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制度遵循,构建闭环高效、职责清晰、风险可控的预售资金监管体系,通过全额监管、节点拨付、违规惩戒的方式,从根源上防止房企乱用钱、楼盘停工烂尾,守住老百姓的购房资金安全底线;由公积金中心接手资金托管,也将简化审批步骤、提速资金拨付。

新政实施后,买卖住房的各方需要注意什么?《细则》也进行了说明。

购房者要认准监管账户付款,规避买房风险。所有款项要直接转入监管账户,付款前主动核对账户信息。

开发企业要严守预售资金监管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合规收取购房资金,严禁私下收取各类购房款项。对于执行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如实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监管额度内的预售监管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违规截留和占用。如果试点项目私下收取一笔购房款且未按规定直接缴存至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会自动预警,并暂停该项目的网签备案权限,导致后续无法正常售卖房屋。待全额补缴购房款至监管账户后,系统才会自动恢复网签备案权限。

贷款银行在预售资金监管期间,发放按揭贷款应直接划入监管账户,严禁发放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结算账户。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