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云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栖霞公安 2026-10-21 10:42:38原创
关于烟台云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2025年11月13日,我局对烟台云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案件侦办、司法审计、追赃挽损等工作。为加快推进案件侦办,全力追赃挽损,现通告如下:
请在烟台云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至今尚未办理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资用银行卡及银行卡交易明细(从首投之日起至今)、《收款收据》《股权转让协议》、宣传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即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前,到栖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或者不如实提供材料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请广大投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依法表达诉求,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散布谣言、非法聚集、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案登记地点:栖霞市山城路中段栖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楼五楼(栖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李警官18660075119
张警官18660075102
特此通告
栖霞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王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