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烟台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授课辅导

地方法治 |  2026-10-22 16: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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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与实践要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烟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10月20日,烟台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扩大)学习,特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作专题授课辅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主持会议并讲话。

授课辅导以《深入学习领会生态环境法典 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为题,紧密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从生态环境法典基本介绍、法典实施重大意义、法典鲜明特色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思考等四个方面,深刻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授课理论阐释深刻、案例剖析鲜活、实践导向鲜明,为全体检察人员精准理解、正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提供了有力指导。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为服务保障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深化理论武装,增强服务美丽烟台建设的责任感。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深刻认识守护美丽烟台重要使命,统筹抓好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公益保护和治理修复,推动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打造烟台特色生态环境检察品牌;深刻把握检察履职基本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更加规范化、体系化。

要依法全面履职,高质效办案守护陆海生态安全。突出重点,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精准发力,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扛起公共利益守护的神圣职责;注重治理,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统一。

要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合力。深化府检联动,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共治模式,着力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部门合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工作,推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办案双向转化;推进协同共治,强化检察建议跟踪督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碧海蓝天。

要紧盯重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抓实平安稳定,依法严惩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力度,守护平安烟台金字招牌;抓实监督办案,深挖线索、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实品牌建设,围绕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深化做实“检护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打造特色品牌,做好案例培育;加强队伍建设,对标奋进全国一流目标,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纪律红线。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院。市检察院领导,市管干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区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同步学习。

(烟检宣)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