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飙车炸街” 邹平交警曝光多起无证改装车辆违法案例

平安邹平 韩金枝   2026-10-21 10:54:14

近期,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连续查获多起违规驾驶机动车出行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提醒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守规则、安全出行。

近日,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接到市民举报:在某路段,有一辆轿车以“漂移”、“甩尾”方式炫技行驶,非常危险。接到报警后,交管大队迅速响应,对嫌疑车辆进行分析研判,并顺利将违法驾驶人王某某查获归案。经查,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车辆存在明显改装。通过询问,王某某对其在路面实施漂移炫技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管部门联合辖区派出所对王某某无证驾驶改装车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合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3日22时43分左右,交管大队长山中队民警辅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电摩存在改装嫌疑,遂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核查,驾驶员季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时车辆多处进行了改装。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10月5日10时30分许,交管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辅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电摩存在改装嫌疑,遂将其查扣。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毛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并未悬挂号牌且存在明显改装行为。执勤民警对毛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无牌改装车辆三项违法行为,做了罚款900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案例四:10月1日9时50分左右,交管大队魏桥中队在日常巡逻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案例。经查,该电动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和安全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保证不再实施“飙车炸街”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擅自改装、加装车辆属于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广大市民:若发现辖区内存在机动车、电动摩托车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线索,重点包括:车辆非法改装排气、引擎,夜间聚集轰鸣竞速、追逐竞驶等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可通过“平安邹平”微信公众号、“邹平公安”抖音、“邹平交警”抖音后台留言方式举报。

责任编辑:韩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