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邹平市、博兴县工作情况汇报会召开
滨州政务 | 2026-10-21 17:10:26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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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博兴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大气污染重点攻坚任务落实,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邹平市、博兴县,开展为期20天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10月21日,在博兴县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了邹平市、博兴县负责同志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察组组长赵辉讲话,通报了专项督察工作任务、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严的基调,对邹平市、博兴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对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摸排,针对突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移交地方开展边督边改。督察组将强化帮扶指导,邀请行业专家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督帮一体、同向发力。督察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按照程序规范开展专项督察。
邹平市、博兴县将坚持边督边改、立查立改,严厉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督察组有关人员、滨州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市和博兴县人民政府有关同志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