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就“绣花功夫” 突破城市更新瓶颈丨理论周刊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6-10-22 06:00:00原创

练就“绣花功夫”突破城市更新瓶颈

□ 姜玉欣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既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之举,也是落实以民为本发展理念,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的重要民生举措。山东作为人口和经济大省,城市更新体量大、场景多,任务艰巨,尤其随着相关工作向纵深推进,一系列瓶颈问题纷纷显现,如何练就“绣花功夫”,精细精准破解难点堵点,是检验山东城市高质量发展能力的现实课题。

当前,城市更新面临问题的根源在于原有城市增量扩张阶段的发展逻辑,难以适应现有城市内涵式发展需求,突出表现在协调统筹、土地权属、融资保障与长效运营等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统筹衔接不足。跨部门协同联动不够。城市更新横跨自然资源、住建、财政、民政等多部门,但目前各地主要还是住建部门负责,部门之间联动协调弱、权责边界不清、政策碎片化等问题普遍存在。规划之间衔接呼应有待加强。部分地市的更新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等彼此呼应不足,一些住宅更新项目未考虑周边产业规划定位,从而导致后续发展公共服务配套不足。配套政策精准度不够。部分更新政策为普惠式一般性条款,存在落地模糊、实操性不足等问题。例如,省内某些历史文化街区更新过程中,省市两级通用更新政策均未设置专项适配条款,导致既不能按照普通片区大规模改造,也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微更新与柔性改造。

二是土地权属问题化解难。国土规划管控与城市更新需求之间缺少弹性空间。现行土地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对土地的使用和功能安排刚性强,用地用途转换、容积率调整等制约多,审批链条长。土地权属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不少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区等都存在产权分散、权属不清、证载不全等情况,导致更新过程中确权周期长、征收协商难等问题。老城区碎片化土地难以规模化利用。很多老城区地块土地划分细碎、权属关系复杂,利益诉求多,城市更新需要的公共配套与产业落地难,严重影响项目经济性与可实施性。

三是资金平衡压力大。政府财政投入空间有限。目前地方财政“三保”压力大,地方财政既要承担公共服务等刚性支出,又要统筹债务风险管控,可用于城市更新的财政资金有限。社会融资渠道不畅。政策银行对城市更新项目类型、收益能力等审核条件高,金融产品以短期信贷为主,缺乏长期股权、基金等适配工具;社会资本受项目周期长、回报机制不清晰、风险不可控等因素影响,参与投资意愿和积极性不高。

四是后期运营意识与能力不足。很多城市更新项目都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重单体项目、轻整体统筹”的情况,既缺乏对城市文脉、地域特色、产业基础的精准适配,又缺少后续运营规划设计,部分盲目模仿网红模式,导致项目完成短暂红火后,因缺乏有效的产业导入与运营而逐渐衰败,尤其一些公益类项目更是如此。此外,一些更新项目在运营中过于重视盈利,而缺少对本地保障性居住、部分民生空间及小微商户的关照扶持,造成更新后“好看不好用”,街区便民服务属性弱化,本土商业肌理断裂,导致群众不满。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激发城市内涵式发展潜力,必须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入手,练好“绣花功夫”,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尽快突破制约瓶颈,打造适配城市更新需求的发展空间。

强化顶层统筹,推进规划协同与创新。构建多部门协同高效推进体系,健全全链条服务机制,变被动审批为主动赋能、全程保障。强化省级统筹引领与市级推进实施。建立城市更新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机制,出台混合用地、兼容功能、容积率转移、风貌管控等省级指引,支持核心片区合理优化规划指标,提升空间利用效能。创新规划管控方式,灵活运用更新政策,鼓励因地制宜推进低效存量空间立体化更新、复合化利用。例如,在某些广场绿地公园等更新中,通过创新垂直空间的差异化管控,采取“地上划拨+地下出让”两种不同的供地方式,以地下出让经营所得反哺地上公共设施建设维护支出,化解部分公益项目资金困境。

突破土地与产权瓶颈,释放存量空间效能。开展无产权建筑、历史遗留用地专项摸排,省级层面出台历史遗留产权、无证建筑、分割确权、合并登记处置细则,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支持国企平台、专业机构参与产权整合。优化土地配套支持政策。有序支持工业、仓储、科研用地合理转换,协议出让简化流程,在土地调整、弹性容积率管控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推进零星用地整合利用。探索零星用地功能转换与功能植入,创新土地置换、权利人联合改造、临时活化等多元模式,简易程序审批,支持与相邻宗地统筹规划,置换集中,合并改造。

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拓展投向范围和用作项目资本金使用空间,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创新存量资产盘活手段,运用资产注入转让、运营权收益权质押、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等模式,推行多主体出资、多业态融合经营、多功能混合利用,增厚经营性资产,夯实项目现金流。鼓励产权主体自筹资金。探索“自拆自建”“个人投资+政府配套”“自治+众筹”等共担共建模式,鼓励更新资源产权单位或居民自筹、自改、自营,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更新盘活低效用地。

坚持策划运营前置,实施系统谋划与业态源头管控。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打通“投—建—管—运—退”闭环链条,鼓励和创新“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加快培育专业化运营主体,推动城市更新运营管理向精细化、长效化、可持续化转型。强化片区单元统筹更新,整合片区内土地资源、产业资源、文化资源,将城市文脉、地域风貌、本土产业基础作为更新单元方案编制的核心内容,把文化保护、特色产业适配纳入规划管控要求,从源头避免同质化改造。加强业态前置管控,在城市更新前期开展业态规划,尤其针对老旧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更新项目,要严控过度商业化改造,预留小微商户、便民业态发展空间,实施差异化成本管控与混合业态运营,实现城市品质提升与本土市井生态良性共生。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祯周 张浩 崔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