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康泰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22 10:39:33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济南康泰医院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历城市监处罚〔2026〕198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经调查,该院使用的便携式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型号:KJ‑917),该设备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使用期限5年,早已超过使用期限。该设备由济南茂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7000元,2020年9月1日被无偿转让至济南康泰医院,自受让后一直用于患者诊疗,不单独收取费用。

执法检查发现,该院在受让该医疗器械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明文件,也未留存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次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机关为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息来源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示。

据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济南康泰医院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4月2日,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西路23‑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雁。

医疗器械直接关系群众就医安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核查医疗器械有效期,完善进货查验、档案留存制度,杜绝使用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切实守护患者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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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