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被打后多次求助宿管遭拒:对学生安全不能光开会不抓实

观澜亭 |  2026-10-22 18:07:41 原创

徐健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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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盐城一起校园伤害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再次把低龄暴力、校园安全的沉重话题推到全社会面前。

时间回溯到2024年5月,盐城一所私立民办寄宿制学校宿舍内,13岁学生小天与同班同学小海发生冲突后遭殴打,致颅脑损伤、左眼四级盲目,构成重伤二级;2026年4月,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施暴者小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网传诊断报告截图

对于此冲突的是非曲直,司法机关已作出明确定性与裁决。而事件中最值得深思的公共议题,是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的失守——小天被打后因身体不适,多次主动找到宿管提出联系家长的诉求,全部遭到回绝,直到其陷入昏迷两小时后,宿管才联系班主任、拨打120。

对颅脑损伤而言,救治时间就是生命线,每一分钟延误都可能加重不可逆的伤害,但本该成为安全防线的岗位,反倒因处置迟缓放大了伤害后果。应急处置的失守,绝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个岗位的疏忽,不管是宿管、教导员又或是班主任,各个岗位的处置意识、响应流程、权责边界,本质上都是整个学校管理体系的投射。

此事件中一个耐人寻味的背景是,事发当天学校刚召开过预防欺凌专题大会。虽不知这场会议的具体部署如何,但从全国校园防欺凌工作的普遍要求来看,畅通学生求助渠道、规范突发伤害应急处置,本就是欺凌防控的核心环节。大会刚落幕,学生在宿舍的求助却接连碰壁,这份强烈的现实落差,恰恰照见了不少学校安全管理“重部署、轻落地”的通病。

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宿舍是学生在校停留时间最长的生活空间,学校是否给宿管岗位做过系统的伤害应急处置培训?是否有明确的学生受伤求助处置流程与上报机制?同宿舍的其他学生,是否知晓更便捷的应急联络渠道?日常管理中,学校有没有向每一名学生普及过多场景的求助方式?这些被忽略的机制空白,往往是延误救治的深层根源。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2026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从法律层面压实了校园欺凌防控的刚性要求。

‌‌法律法规早已划出红线,各地的校园安全宣讲也反复强调第一时间干预处置的原则。可如果宣讲只停留在会场,制度只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每一次宿舍巡查、每一次学生求助、每一起突发状况的快速响应里,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

现实中,部分学校的宿管岗位既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应急培训,也没有清晰的伤害处置流程指引。可恰恰是宿舍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是学生矛盾升级、身体突发不适、意外事件的高发区域,宿管岗位守着校园安全的“最后一公里”,其能力是否匹配、权责是否清晰,直接决定了安全防线的牢固程度。

对寄宿制学校而言,家长将孩子托付给封闭式管理的校园,校方就该承担起相应的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责任,这份责任不该只停留在开学时的承诺里、专题会的部署里,更要体现在每一个岗位的执行里。

如今施暴者已受到法律的制裁,可受伤孩子的人生再也回不到原点。这起事件警示我们:防范校园伤害,不能只盯着冲突发生后的追责,更要倒查学校管理链条的每一处漏洞,把求助渠道打通到宿舍门口,把应急处置培训覆盖到每一个守岗的人,让“安全兜底”不再是会议上的一句空话,而是每个孩子身处困境时,一伸手就能摸到的坚实依靠。

(大众新闻记者 徐健)

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