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谅解书 解开两家怨——惠民法院实质性化解一起故意伤害案

滨州民生 |  2026-10-22 17:33:12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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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纠纷激化到握手言和,从追责对抗到互谅和解,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惠民县人民法院李新东法官的悉心调处下,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时间回溯至案发当日,李某与王某因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再起争执。此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积压已久的矛盾在言语冲突中彻底爆发。李某情绪失控殴打王某,致其轻伤二级,该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惠民县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李新东审阅卷宗后敏锐发现,这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伤害案件,根源不在于暴力行为本身,而是交通事故赔偿遗留的积怨。若简单就案办案,矛盾难以根除,双方对立情绪或将进一步加剧,甚至衍生新的纠纷。“既要定分,更要止争。”李新东决定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化人,着力化解矛盾根源。

案件审理初期,调解局面远比预想棘手。王某满心委屈与愤怒,坚持要求从重追究李某刑事责任,提出的赔偿诉求远超法定标准,不肯作出任何让步;李某则辩称系对方言语挑衅在先,并非蓄意伤人,对赔偿要求一概不予认可。双方各执一词,庭审调解数次陷入僵局。

面对僵持局面,李新东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头沟通。他先接待王某,耐心倾听其倾诉怨气,待情绪平复后释法明理:“你遭受人身损伤,心里难受可以理解,你的合法权益法院一定会依法维护。但赔偿需要依照法定标准计算,超出法律范围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而且对方并非蓄意伤人,如果持续僵持,既不利于休养康复,还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不妨坐下来协商,尽早拿到赔偿,了结这场纠纷。”他拿出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逐项拆解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帮王某理清“法律账”。经过多次疏导,王某态度逐步缓和。

针对一味辩解、心存侥幸的李某,李新东直击问题要害:“产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动手打人无论如何都是错误行为。致人轻伤二级,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主动认错、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才有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法官结合同类判例,清晰阐释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对应的法律后果。释法析理之后,李某认清自身过错,当场表示愿意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双方态度均出现松动的基础上,李新东适时组织面对面协商,结合王某实际损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围绕赔偿金额、履行方式逐项磋商,不断缩小分歧。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当庭向王某诚恳道歉,筹措全部赔偿款交至法院账户;王某认可李某悔过态度,自愿接受赔偿并出具刑事谅解书,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随后,法院结合案件起因、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及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对李某判处缓刑。案件生效后,法院第一时间将赔偿款发放给王某。一场持续许久、矛盾激化的纷争就此彻底化解。

“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日子。案子结不了,牵动的是两个家庭的安稳。能解开的心结,就一定要帮当事人解开。”李新东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