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淄博博山交警查获4次酒驾“钉子户”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刘磊 2026-10-22 21:06:35原创
“路上车少……交警不查……”部分酒驾司机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一大早驾车上路,更有甚者已不是第一次“铤而走险”。10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就查获了这样一名4次酒驾的“钉子户”。

10月21日8时1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城区中队在柳杭路世纪广场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早查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鲁CUY3##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浓重酒气,当即要求其配合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马某某酒精含量为3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而在民警通过公安交管系统核查其信息时发现,马某某并非首次因酒驾被查。其曾于2018年和2025年因“醉酒驾驶”、2019年因“酒后驾驶”被交管部门查处。此次已是其第4次被查。此外,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某存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7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博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次酒驾,就是一道安全风险!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做赌注。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管高压态势,守护辖区道路平安畅通。
(大众新闻记者 刘磊 通讯员 尚思奇)
责任编辑:傅欣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