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就明白|刚入职,医保别踩坑!这3种做法,单位和员工都要注意

一说就明白 |  2026-10-23 16:31:05 原创

曲祎茹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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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步入职场,高校毕业生和新入职人员需要熟悉岗位、适应工作环境,也别忽视了自己的医疗保障。

职工医保关系到日常看病报销,也关系到缴费年限累计和退休后的医保待遇。参加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用多发工资、发放补贴等方式替代。

那么,入职后遇到以下3种情况,该怎么办?咱们一说就明白!

一、签了“自愿放弃医保协议”,就可以不参保吗?

不可以。

参加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私下约定免除。即使用人单位提出签订“自愿放弃医保协议”,这类协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刚入职的员工来说,不要因为眼前多拿一点工资,就忽视了自身的医疗保障权益。

二、单位直接发现金,让员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可以吗?

不可以。

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发放现金的方式,替代单位应当履行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义务,也不能要求员工自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简单来说,只要属于应当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就不能用“单位发钱、个人参保”的方式代替单位依法参保缴费。

三、单位发放补贴,让员工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吗?

不可以。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不能相互替代。

如果长期以居民医保代替应当参加的职工医保,不仅涉及参保责任问题,还会影响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累计,进而影响退休后医保待遇的办理。

因此,刚入职的员工要注意核实自己的参保情况,不能因为已经参加居民医保,就认为职工医保可以不参加。

入职第一课,别忘了查医保

对职场新人来说,了解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的同时,也要关注职工医保是否依法参保缴费。

记住三个“不可以”:不能签协议放弃参保,不能用现金代替单位参保,不能用居民医保替代职工医保。

遇到相关问题,员工应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也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咨询,依法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大众新闻记者 曲祎茹)

责任编辑:许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