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感动潍坊”人物开始征集
潍坊宣传 2026-10-23 18:01:40
近日,“感动潍坊”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经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批准同意开展。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习模范、争做典型、见贤思齐的浓厚风尚,以榜样力量感召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实干奋进,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现决定开展第四届“感动潍坊”人物推荐人选征集活动。
推荐标准
推荐人选须具备较高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为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做出过突出贡献。
此外,推荐人选还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表现:
1.在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或有突出表现,推动城市发展进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以自身行动诠释潍坊城市精神。
2.在国家、城市重大事件(事项)中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无私奉献、忘我拼搏,令人感佩。
3.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
4.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做出过突出贡献。
5.经历或行为对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积极的影响,代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取向及时代精神;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感人至深,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推荐个人不超过2名、集体不超过1个;各市直部门单位、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各推荐个人不超过1名、集体不超过1个。
工作要求
(一)质量过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政治素养摆在首位,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作为硬杠杠,突出“干得出来、立得住脚、叫得响口碑”,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不以级别、资历、热度代替先进性,真正把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群众信得过的先进典型选出来。
(二)程序规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要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村居、社区的意见,注重被推荐人(集体)的群众基础、事迹影响力和社会信誉度。同时,推荐人选要视情况分别征求当地纪委监委、网信、政法、信访、公安、发改(信用办)、生态环境、应急、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方可上报。对存在问题的人选,一律不得推荐。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典型事迹征集、人选推荐等过程中,充分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格局,提升社会知晓度,掀起人人争先、学习榜样的热潮。
(四)报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请于1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邮箱:
1.“感动潍坊”人物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盖章PDF版和2000字个人(集体)事迹材料。
2.照片3张(含标准照1张和反映主要事迹的照片2张,2M以上,格式为JPG格式,彩色)。
联系电话:0536-5578919、5578929
电子邮箱:xcjyk@wf.shandong.cn。
扫码点击:
附件:1.第四届“感动潍坊”人物推荐表(个人)
附件:2.第四届“感动潍坊”人物推荐表(集体)
责任编辑:孙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