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复盘 系统治理 德州公安以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推动交通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

地方法治 |  2026-10-25 04: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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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尤其是“百吨王”上路,属于高风险移动危险源,极易诱发事故酿成大祸,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破解治理痛点,德州公安交管部门以案为鉴、溯源治本,对亡人交通事故开展全链条系统性深度复盘、溯源调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近期,德州公安交管部门先后对两起重型货车亡人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深挖超载违法责任链条,涉案肇事人员、运输公司负责人员均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立案调查。

案例一:停业整顿仍顶风冒险,终酿大祸,彻查违法乱象。

2026年5月12日,禹城市北外环,刘某贵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经调查,肇事货车车货总重92.77吨,超载199.10%,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肇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名下多车多次因超限超载被处罚,部分车辆车货总重高达百吨,被责令停业整顿期间,在没有落实整改的情况下,依旧放任超载车辆违法上路,拒不执行停业整改。运输企业负责人员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二:车货源头层层失守,上路肇祸,立斩违法链条。

2026年7月15日,德城区运河大道发生一起货车追尾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肇事司机施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车货总重达101.5吨。

事发前,施某某私自加装翻牌器,故意躲避交警、交通执法检查,其前期被交管部门多次查处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并依法处罚,明知 “百吨王” 超载可入刑,依旧铤而走险违法上路。

施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运输公司 “挂而不管”:肇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名下车辆曾多次因“百吨王”被交管部门查处,却依旧未落实实质性安全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持续堆积。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被刑事立案调查。

货场源头“熟视无睹”:涉事货场未落实源头装载管控,放纵货车严重超载、“百吨王”上路行驶。货场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坚持路面查处、溯源调查

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德州公安交管以事故复盘为抓手,健全事故深度溯源调查机制,深化行刑衔接,深挖涉案线索、压实责任链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清除道路安全风险。实现“查处一起事故、深挖一条链条、整治一类隐患、规范一个行业”,从源头上压降重型货车安全风险,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超载不是小事 违法绝非儿戏!

普法链接

【危险作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何为“百吨王”?即货车违法超载,车货总质量超过100 吨。按照判定标准,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 100 吨,直接认定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需要明确:不是酿成事故才追责,只要具备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危险作业罪追责覆盖全链条,肇事司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货场管理人员,均可能成为追责对象。

安全责任没有旁观者

源头管控不容松懈

德州公安交管将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保持“百吨王” 全链条打击高压态势,紧盯货运源头、挂靠企业、重点车辆,前置风险排查,压紧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

在此警示广大货运从业者、企业及货场负责人:超载超限绝非普通交通违法,漠视安全、放任重大隐患上路,必将触碰法律红线。请严格依法装载、规范营运,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德州交警)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