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4家企业营业执照

大众新闻 杜辉升   2026-10-27 08:44:38现场

10月26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家违规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临沂兴泰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公示2023、2024年度企业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集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本局于2026年6月3日发布《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督促履行公示义务。公示期届满后,经查询,你单位仍未对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为进行改正,对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你单位开展经营活动,且通过登记电话无法联系。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如要求举行听证,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高付栋、黄平 联系电话:0539-2103152

附: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4家)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大众新闻记者 杜辉升) 

责任编辑:潘如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