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整治东村大集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

海阳发布    2026-10-27 11:06:05原创

  为规范我市东村大集周边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释放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东村大集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含“僵尸车”)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东村大集周边道路,具体包括:

  1、海政路(黄山街路口至东凤大道路口段);

  2、东凤大道(海阳路路口至海政路路口段)。

  二、整治时间

  自2026年11月2日起实施,长期执行。

  三、清理对象

  长期停放占用车位,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停车资源等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检验车辆(僵尸车)。

  四、清理措施

  1、自行清理:请相关车主于7日内主动清理;对当场妨碍通行、需要立即清障的违停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直接拖移。

  2、强制拖移:对清理区域内被确定为违停的车辆或已达到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检验车辆(僵尸车)的车辆,无法通知到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或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实施拖移。

  3、后续处理:对拖移至集中停放区域的违停车辆,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报废管理规定处置;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辆管理人的,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按相关法规依法处置。

  五:其他事项

  1、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与电子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停车行为实施常态化管理;

  2、请广大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民警指挥,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姜合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