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法院:“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巧解1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10-28 20:28:33
近日,临沭县法院依托“诉调对接”绿色通道,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联动县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1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一起案件的庭审,为什么会设在临沭县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又请来业主旁听?这要从该小区19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说起。
调解中心受理某物业公司与19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后,调解员通过逐户梳理案情,很快摸清了病根: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服务没做到位——门卫值守不到位、卫生清扫不及时、报修迟迟没人管,“交了钱没享受到服务”,便用拒缴物业费的办法表达不满。个别业主的怨气在邻里间传开,渐渐变成十几户的共同抵触。
物业公司则叫屈,辩称已根据业主诉求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过整改,坚持欠费就是违约。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物业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批案件属于同类法律关系,纠纷事实基本一致,诉讼请求近似,涉及人数众多,契合“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的适用条件,从中选取1起事实清楚、代表性强的案件先行立案审理,以示范裁判确立标准,再带动其余纠纷批量化解。

“现在开庭!”在县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承办法官公开开庭审理某物业公司诉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并邀请部分业主旁听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核查物业公司提交的服务记录、收费标准等证据,既指出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的不足,又向王某释明: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以服务不到位为由全额拒交物业费于法无据;拒不履约、进入执行程序,可能面临账户查封、冻结等法律后果。
经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当场支付部分物业费,剩余部分约定分期支付。

示范庭审结束后,临沭法院将示范案件审理中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约束力、服务瑕疵抗辩边界、拒不履约法律后果等裁判规则整理推送至调解中心,指导其参照示范性诉讼结果开展批量化调解。

在法官指导下,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向业主释明司法裁判依据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打消观望攀比心态;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把账目摆上台面,完整公开收费依据和收支明细,逐项厘清公摊、维保等费用计算方式,并对门卫值守、环境卫生等问题逐项整改。
法理讲清楚、账目摆明白,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其余18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19起纠纷一揽子化解。
近年来,物业纠纷作为基层民生多发频发纠纷,呈现涉诉业主较多、欠费周期较长、矛盾成因相似等特点,是基层治理的重难点。自被省高院确定为“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单位以来,临沭法院联动县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示范审理统一裁判尺度,以批量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不断擦亮“沭和家安”物业纠纷化解品牌,推动物业纠纷高效化解、源头减量。
(临沭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