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内禁止进食、吸电子烟、闪光灯拍照,济南市发布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大众新闻 段婷婷 2026-10-28 13:26:01原创
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公安局公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要求凡进入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含出入口通道、站台、站厅、列车车厢等)的应当遵守,其中包含票务规则、乘车规则,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乘车守则》,15类扰乱运营秩序和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被禁止,其中包括:
1、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幼儿、病人除外);
2、使用闪光灯拍照、列车驾驶室外随意敲击等直接或间接干扰驾乘人员的行为;
3、赤膊、赤脚、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行为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
4、使用滑板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5、拦截列车;
6、阻碍站台门、车门正常运行,强行上下车;
7、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8、在车站、列车车厢内吸烟(含电子烟);
9、在车站、列车车厢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0、在车站、列车车厢内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捡拾废旧物品;
11、在车站、列车车厢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12、在车站、列车车厢内滋事斗殴;
13、携带活禽和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运营、影响他人安全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14、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装置或者安全装置;
15、其他违反《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与安全的行为。
(大众新闻记者 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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