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人:将精神标识转化为文化自觉丨“沂蒙精神·大家谈”特别策划
学有道 | 2026-10-29 06:00:00 原创


■编者按: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明确要求山东要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在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上积极作为。要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沂蒙精神的传承弘扬,应化入文艺创作、化入百姓生活、化入乡村建设。本期“沂蒙精神·大家谈”聚焦“以文化人”,共同探讨沂蒙精神如何由独特的精神标识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文化自觉,敬请关注。

从《沂蒙山小调》到“沂蒙二姐”,从革命文艺到新大众文艺
在人民文艺中赓续沂蒙精神
□ 丁 晋
●回望革命战争年代,沂蒙根据地不仅以拥军支前、血火征战铸就了伟大的沂蒙精神,也孕育了《沂蒙山小调》等一大批家喻户晓的文艺作品。在当代,沂蒙大地再度涌现出以“沂蒙二姐”吕玉霞为代表的新大众文艺人物。从革命文艺到新大众文艺,跨越近一个世纪,其间却贯穿着同一条精神血脉。
沂蒙是一片被文艺反复书写的红色沃土。回望革命战争年代,沂蒙根据地不仅以拥军支前、血火征战铸就了伟大的沂蒙精神,也孕育了一大批家喻户晓的文艺作品,例如《沂蒙山小调》的旋律就穿越烽烟传唱至今,而刘知侠的小说《红嫂》让“乳汁救伤员”的明德英走进几代人的记忆。沂蒙人民把“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成为镌刻在历史深处的集体记忆。文艺作品成为沂蒙精神最生动的载体。在当代,沂蒙大地再度涌现出以“沂蒙二姐”吕玉霞为代表的新大众文艺人物。从革命文艺到新大众文艺,跨越近一个世纪,其间却贯穿着同一条精神血脉。
革命文艺:沂蒙精神的生成与表达
沂蒙精神并非抽象的观念,而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凝结而成的血肉情感,文艺正是这种情感最集中的表达。战争年代,沂蒙根据地既是革命斗争的战场,也是文艺生产的沃土。1939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机关报《大众日报》在沂蒙创刊,培养出刘知侠、吴强、王安友等一批沂蒙作家,形成当代文学史上不可忽视的沂蒙作家群。这些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笔为枪,把沂蒙儿女保家卫国的壮举转化为可歌可泣的文学形象。刘知侠以小说《红嫂》记录了明德英乳汁救伤员的事迹,“红嫂”成为沂蒙精神的象征。1964年的现代京剧《红嫂》,以及此后的电影与电视剧《沂蒙》,让这一形象历久弥新。《沂蒙山小调》从宣传抗日的歌曲演变为脍炙人口的民歌,把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军民深情唱进千家万户。
革命文艺与沂蒙精神是一种双向塑造。文艺作品为沂蒙精神提供了可感可触的形象与情感,沂蒙精神又赋予这些作品以魂魄与力量。这些家喻户晓的文艺作品,正是沂蒙精神大众化最早的实践——它不依靠刻板说教,而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让人民群众在审美共鸣中认同精神、传承基因。人民既是文艺表现的“剧中人”,更是精神创造的主体。这一朴素的道理,在沂蒙大地上早已得到生动的印证。
新大众文艺:从“剧中人”到“剧作者”
如果说革命年代,沂蒙人民的故事多由专业作家来讲述,那么在今天,普通劳动者已经成为文艺创作真正的主体。所谓“新大众文艺”,是指在新媒体条件下,普通大众以自媒体为平台、以自我表达为方式展开的文艺实践。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在新媒体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正在重塑文艺格局,普通大众已经成为新时代文艺的重要创作主体,他们既是历史的“剧中人”,更是历史的“剧作者”。“沂蒙二姐”吕玉霞,正是这一现象的生动样本。
吕玉霞是蒙阴县一位普通的果农,初中毕业便投身田间,因在家中排行老二而以“沂蒙二姐”为网名。2022年,在儿子的鼓励下,她开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原创诗歌,用锄头耕耘土地,用诗句记录生活。“这是雪吗?这不是雪,这是老天爷撒的糖霜盐……”这样朴拙而灵动的诗句,让她从田间地头走向亿万观众的视野;2026年,她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被网友称为“田埂诗人”。
与革命年代的“红嫂”不同,“沂蒙二姐”并非被书写的对象,而是自我书写的主体;她笔下流淌的,不是宏大的战争叙事,而是麦浪、桃林、灶台与四季,是沂蒙人在平凡劳动中的精神世界。从被讲述到自我讲述,从剧中人到剧作者,背后是劳动者精神主体地位的提升。
梳理当代诗歌的发展脉络可以发现,“沂蒙二姐”的出现绝非孤例,无论是“外卖诗人”王计兵还是“矿工诗人”陈年喜,劳动者与诗歌的碰撞早已引发令人关注的新大众文艺现象,他们共同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文艺新潮。文艺从来都不是专属于书斋与学院的,每个人都有机会以文字或影像表达自己的生命体验。

何以孕育:沂蒙精神的精神密码
从革命文艺到新大众文艺,沂蒙大地为何能够持续孕育这样的文艺现象?或许我们还需要回到沂蒙精神自身的特质中去寻找答案。
其一,沂蒙精神始终具有根植于群众的人民性。沂蒙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这种精神与人民始终血肉相连。因此沂蒙大地上的文艺从来不是脱离群众的精英创作,而是从群众的生活中凝结而成的瑰宝。革命年代如此,今天的“沂蒙二姐”亦是,她的诗生长于普通人的柴米油盐之中,天然地属于人民。
其二,沂蒙人民热爱生活、乐观坚韧的品格汇聚成了沂蒙精神。在漫长的革命与建设岁月里,沂蒙人民在贫瘠的土地上建设家园,因而淬炼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品格。这种品格投射到文艺中,便是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对苦难的诗意超越。“沂蒙二姐”之所以能写下诗意的篇章,不是因为技巧的堆砌,而是因为她把日复一日的劳作,变成充满诗意的生命实践。“这不是春,这是年轮循环的波纹,这是大地睡醒的动人。”如果没有对生活的深沉热爱,又怎能写出这样动人的诗句呢?
其三,沂蒙精神具有与时俱进、兼容并蓄的特质。沂蒙精神并非封闭凝固的历史遗产,而是开放的、兼容并蓄且不断生成的精神血脉,总能随着新的时代条件与媒介形态焕发新生。当革命年代的民谣、戏曲完成了传唱历史记忆的使命,今天的短视频、直播又成为沂蒙精神走向大众的新载体。“沂蒙二姐”不仅写诗,还把直播间变成“新农具”,带火家乡的桃子,帮助乡亲搭起网店。由此可见,精神的力量在这里转化为改变生活的现实力量,这正是沂蒙精神与时代同频共振的生动写照。
文艺是精神的镜像,也是精神的火炬。从“红嫂”到“沂蒙二姐”,从革命文艺到新大众文艺,沂蒙精神始终在文艺的接力中赓续传承、熠熠生辉。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既要守护好革命年代留下的经典作品,更要拥抱新大众文艺的蓬勃力量,鼓励更多普通劳动者拿起手中的“笔”,用自己的语言讲好沂蒙故事。当每一个沂蒙儿女都能成为精神的“剧作者”,沂蒙精神必将在新时代的沃土中扎根更深、绽放更绚丽的光彩。
(作者系山东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沂蒙精神驱动乡村文化振兴的理路
□ 王善英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沂蒙精神作为扎根于乡村、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宝贵精神财富绝不仅仅是一种历史记忆,而是能够驱动当代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厚文化资源。如何将其转化为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动能是革命老区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内在逻辑
沂蒙精神驱动乡村文化振兴,不是简单的文化宣传植入和叠加,而是具有内在逻辑的转化过程。
主体逻辑。沂蒙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千千万万沂蒙群众用生命与奉献铸就的,其最鲜明的特质就是人民主体性。乡村文化振兴最大难点在于文化建设“自上而下”供给多,村民参与感弱,容易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局面。反映沂蒙精神的故事大都发生在乡村普通百姓身上,其传承与发展也是人民群众群策群力的过程。这意味着沂蒙精神在赋能乡村文化振兴中,具有跳出“政府单向灌输”模式,鼓励村民成为文化建设参与者、激发村民文化主体性的潜质。
价值逻辑。“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沂蒙百姓信党、爱党、跟党走的赤诚初心,蕴含着红色老区最纯粹的价值信仰以及党政军民生死相依的共同体意识。这些价值理念能够强化村民集体主义精神、凝聚乡村文化共识、厚植乡土文化归属感,从思想根源上为乡村文化振兴筑牢精神底座,实现从“文化表层建设”向“精神内核重塑”的深层跃迁。
治理逻辑。沂蒙精神蕴含的治理理念和智慧,与基层善治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党群同心、军民情深”的内涵特质可以强化基层治理的党组织引领作用,带动村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邻里矛盾调解等基层治理工作,激活村民治理主体性;无私奉献、服从大局等特质可以融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转化为村民可遵守、可践行的行为准则,规范村民言行、整治陈规陋习;崇德向善、邻里互助等特质可以涵养文明乡风,构建向上向善的乡村治理文化生态。

成效挑战
近年来,沂蒙大地上以沂蒙精神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文明乡风日益彰显。比如,临沭县朱村坚守“大年初一第一碗饺子敬英烈”的民俗,还自编自导自演红色情景剧《第一碗饺子》,有效提升了村民文化素养与红色精神认同感。乡村文化业态持续丰富。比如,沂南县红嫂家乡旅游区实现了全域沉浸式红色演艺链,吸引了众多游客。乡村治理初现成效。比如,兰陵县代村以党建为引领,大力推动移风易俗,修订《村规民约》,制定《红白事办理规定》,提出“七不一提倡”准则,20多年来,累计为村民节约红白事开支2000余万元,实现了“大事不出村域、小事不出网格、矛盾及时化解”的基层治理格局。
不过,也需要看到,沂蒙精神在驱动乡村文化振兴中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为:
本土文化传承力量较为薄弱。本土传承人数量减少,乡土文化骨干流失。传承人数量逐年减少,乡村青年外流,本土宣讲、文艺创作、文创设计、文物保护等方面人才较为稀缺。村民主体性不足,被动接受多于主动创造。一些红色文化项目由政府、外来团队主导策划,村民更多是观众,缺少创作、演绎、运营的参与渠道,没有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作用。人才培育体系不完善。缺少常态化乡土宣讲员、乡村文艺骨干、新媒体运营人等人才培训机制,对本土文化人才激励不足。
数字化传播转型较为滞后。一方面,对于红色文化的传播仍多采用报告式、课堂式宣讲的方式,官方话语较多、乡土话语较少,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连接不够。另一方面,数字化应用不足。数字化建设存在重复投入、条块分割,不同地域、不同单位红色资源数据库不互通;部分项目重设备投入、轻内容创作,短视频、数字村史馆、线上红色故事等适合青年群体的优质内容供给不足,新媒体传播力较弱。
乡村治理效能转化不足。沂蒙精神融入基层治理的载体偏少。党群同心、守望相助的内涵较少转化进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邻里调解、村民议事机制,红色精神与移风易俗、矛盾调解、人居环境整治等基层治理任务结合不够紧密。乡风文明建设中红色示范载体不足。依托沂蒙精神培育文明家庭、志愿服务品牌的典型偏少。抵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时,红色文化价值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优化路径
基于以上各类问题挑战,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以下优化路径:
激活本土传承力量,构建多元参与的文化传承共同体。一是挖掘本土非遗、民间文艺人才,扶持乡村文艺队伍。鼓励村民以柳琴戏、快板等传统艺术形式新编新创沂蒙故事,充分发挥草根艺人的文化传播效应,增强沂蒙精神传播力。二是搭建返乡青年参与渠道。吸引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参与红色短视频拍摄、数字村史馆建设、文创设计等工作,缓解乡村文化人才断层问题。
创新数字化传播载体,拓展沂蒙精神传播新路径。建设数字村史馆、线上红色展厅,对口述史料、老照片、革命文物进行数字化存档,抢救保护活态史料;鼓励乡村新媒体账号拍摄短纪录片、情景剧等,讲述普通村民视角下的沂蒙红色故事;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尤其是老年人群体、留守妇女群体、残障群体的数智技术帮扶力度,促进全体村民共享技术发展成果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深挖治理资源,提升沂蒙精神治理效能。用沂蒙精神蕴含的党建思想凝聚起基层治理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号召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萃取守望相助、诚信奉献、勤俭节约等治理元素,融入村规民约,用于化解邻里矛盾、推动移风易俗;借鉴革命年代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经验,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集体商量公共事务,提升基层自治凝聚力;打造更多新型乡村治理实践样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制度体系,保障沂蒙精神传承可持续。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统筹机制,整合宣传、文旅、农业农村、妇联、教育等各部门资源,避免多头建设、重复投入;设立乡村红色文化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本土文艺创作、传承人补贴、村史馆运维等项目;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将参与红色文化服务状况纳入文明家庭、模范家庭、先进个人等评选指标体系,正向激励群众参与家乡文化建设。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沂蒙精神让文明乡风建设不再“悬浮”于乡土之上
文明乡风的精神根脉
□ 李阳光
●文明乡风的培育,关键不在于从外部灌输多少新观念,而在于把乡村社会中已经存在的良善伦理资源激活、放大并引导到文明建设的方向上来。沂蒙精神嵌入了几代人的集体记忆和日常交往,这种“不需要提醒”的自觉,正是文明乡风最扎实的根基。
文明乡风的培育,关键不在于从外部灌输多少新观念,而在于把乡村社会中已经存在的良善伦理资源激活、放大并引导到文明建设的方向上来。沂蒙精神嵌入了几代人的集体记忆和日常交往,这种“不需要提醒”的自觉,正是文明乡风最扎实的根基。
文明乡风是乡村社会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体现进步价值取向的行为方式和交往规范。它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建设,指向的不是文化产品的供给或文化活动的繁荣,而是人的行为习惯和乡村社会的交往秩序。文明乡风的本质,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秩序维系机制,当多数人自觉践行良善的行为方式时,乡村治理的摩擦成本便大幅降低,社会联结的韧性便显著增强。沂蒙精神所蕴含的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精神特质,本质上是一种以信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形态,而文明乡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恰恰是在乡村社会中建设这种信任与互助的交往伦理。
具有共同的价值内核
文明乡风是乡村社会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体现进步价值取向的行为方式和交往规范。在日常交往层面,表现为孝老爱亲、邻里互助、诚信友善等行为习惯;在公共生活层面,表现为对集体事务的参与意愿、对公共规则的自觉遵守;在价值取向层面,表现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集体氛围。文明乡风的本质,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秩序维系机制。当多数人自觉践行良善的行为方式时,乡村治理的摩擦成本便大幅降低,社会联结的韧性便显著增强。
沂蒙精神与文明乡风的关联,根植于二者共同的价值内核。沂蒙精神生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党与人民群众生死相依的实践之中,其深层结构是一种以信任为纽带、以互助为特征的关系模式。文明乡风建设所追求的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崇德向善,其深层结构同样是信任与互助。二者的契合不是外在的比附,而是价值根系上的同源。这种同源性意味着,沂蒙精神不需要被“移植”到乡村文明建设中去,它本身就是乡村社会交往伦理的历史根基。当年“最后一口粮做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的奉献,与今天“谁家有事搭把手”的互助,说到底都是同一种价值理念在不同时代条件下的表现形式。这种历史延续性,使沂蒙精神具备了涵养文明乡风的独特优势,它不是外来的“输入品”,而是内生的“生长点”。

三重角度看作用机理
从价值认同层面看,沂蒙精神为文明乡风提供了“有根的道德资源”。文明乡风建设面临的一个普遍困境是,外部倡导的价值规范与乡村社会自身的精神脉络之间缺乏有机衔接,导致文明乡风建设容易“悬浮”于乡土之上,群众“知道但无感”。沂蒙精神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长了八十余年,嵌入了几代人的集体记忆和日常交往,有故事、有人物、有场景、有延续至今的行为习惯。当群众在朱村“第一碗饺子敬英烈”的仪式中体会感恩与奉献,在红嫂故事中感受忠诚与担当,他们实际上已经在践行文明乡风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只是没有用抽象的概念来命名。这种“不需要提醒”的自觉,正是文明乡风最扎实的根基。它说明了文明乡风的培育,关键不在于从外部灌输多少新观念,而在于把乡村社会中已经存在的良善伦理资源激活、放大并引导到文明建设的方向上来。
从行为内化层面看,沂蒙精神为文明乡风提供了“参与式”的转化路径。文明乡风建设最难的地方,不在于让群众“知道”什么是好的,而在于让群众如何做好。过去移风易俗之所以效果有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群众处在被动接受的位置上,道理即便听懂了,也未必愿意改变积习。沂蒙精神中“党群同心”的优良传统,在当代文明乡风建设中被转化为一种群众广泛参与的实践机制。反复的参与实践使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身的行动体验,文明行为便从“外在要求”逐步变为“内在需要”。这种参与式转化的学理依据在于行为的改变不能仅靠认知的改变,还需要情感的投入和身体的实践。当一个人反复进入某种角色、反复从事某种行为时,角色的价值取向便会逐渐沉淀为他自己的行为准则。
从制度支撑层面看,沂蒙精神为文明乡风提供了“组织化”的持续保障。文明乡风的形成不可能仅靠一时热情,还需要一套能够持续运转的制度安排。激励之所以有效,在于它重建了道德行为的正反馈回路。传统乡村社会中,道德评价主要依靠熟人社会的舆论压力,但随着人口流动和社会交往方式的变化,这套非正式机制的效力在弱化。美德信用积分制把道德行为的反馈从无形的声誉转化为可记录、可兑换的具体分值,使“有德者有得”从道德倡导变成可操作的事实。而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的意义,则在于通过改变行为的成本结构,让简办成为更划算的选择。更深一层看,这两类制度安排之所以能够运转,靠的是沂蒙精神中“支部建在村上、群众放在心上”的群众工作传统所转化的组织能力。制度设计解决“能不能持续”的问题,组织网络解决“由谁去推动”的问题,二者结合,文明乡风便成为一套可以自我运转的机制。
从精神认同到行为自觉
以沂蒙精神涵养文明乡风,核心在于实现从精神资源到治理资源的创造性转化。这种转化不是简单的“精神+乡风”的叠加,而是需要找到从精神认同到行为自觉的具体机制。
其一,将红色记忆嵌入乡村公共生活。沂蒙精神的价值不在于被反复讲述,而在于被反复实践。要通过仪式化的公共活动、常态化的文化实践,使红色记忆成为乡村公共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临沭县朱村“第一碗饺子”延续82年的意义,不在于饺子本身,而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年复一年代际传递的公共仪式,使感恩与奉献从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可参与的、可感知的行动。在持续参与中完成价值认同的代际传递,是沂蒙精神涵养文明乡风最基本也最有效的路径。
其二,将群众参与作为文明内化的关键中介。文明乡风的形成,归根结底要靠群众自己的行动。要创新参与载体,降低参与门槛,使群众在实践中完成从认知到认同、从认同到行动的转化。参与越深,内化越彻底。沂南县常山庄村“群众演、群众看、群众悟”的实践之所以有效,就是因为它把群众从文明建设的“接受方”变成了“参与方”,使文明新风在不知不觉中从舞台过渡到了生活。
其三,将制度激励作为文明长效的根本保障。要建立正向激励与柔性约束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使有德者有所得、失德者有所失。制度的关键不在于规定“不准做什么”,而在于让“应该做什么”变得更容易做到。同时,要充分激活沂蒙精神中“党群同心”的优良传统,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基层组织的动员能力,使制度执行有组织依托、有人员保障。
沂蒙精神涵养文明乡风建设,本质上是一个从历史资源到当代实践、从精神认同到行为自觉、从个体参与到制度保障的转化过程。这一过程的核心启示在于文明乡风不是“建”出来的,而是从乡土社会的精神根脉中“长”出来的;只有当红色基因融入日常、群众成为主体、制度提供保障,文明新风才能真正扎下根来、久远生长。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崔凯铭 张浩 刘祯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