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防火期森林禁火令》及森林防灭火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29 10:21:16

10月27日,五莲县《防火期森林禁火令》及森林防灭火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五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街头派出所所长陈皓,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祖仁,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宁,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五莲县《防火期森林禁火令》

及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我县林地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31.45%,是全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全县13个乡镇(街道、度假区)中有9个是森林防火重点乡镇。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置于突出位置,10月15日,县政府发布《防火期森林禁火令》,高位推动。禁火令确定本轮我县森林防火期为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结束,禁火区域为我县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我县森林火情举报电话为7600000、5213143、119。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五莲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实行双指挥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警示提醒、挂牌督办、责任约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构建起部门协同、环环相扣的闭环工作格局。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5月底,印发了《关于做好冬火夏防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期持续推进林下可燃物清理,聚焦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的集中墓地、散坟周边、进山道路两侧、输配电设施周边50米等高危区域,统筹推进枯枝落叶清理,确保冬至节前完成清理任务,从源头降低风险隐患。

三是夯实救援基础。在培训教育方面,配合各乡镇对扑火队伍、基层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题授课培训,重点讲解火情研判、灭火战术、安全避险等内容,切实提升基层人员履职能力和安全扑救水平。在装备保障方面,全面开展装备巡检维护,对无人机、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通讯对讲机等装备逐一检修保养,并储备好扑火油料、防护装备,确保所有装备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在实战检验方面,10月15日,我县在洪凝街道成功承办了“日照市森林火灾空地一体应急救援协同作战实战演练”,充分检验了无人机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实战应用,进一步增强了森林火情快速响应、科学指挥与协同处置能力。目前,我们配备了运载无人机、侦察无人机,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将发挥无人机机动巡护优势,对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等险要区域开展动态排查,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起到监测和震慑作用。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全天值守全县114处火情监测预警站点,密切监测火情动态,做到火情第一时间核实、上报、处置。坚持力量前置、关口前移,在高火险天气及其他关键节点,组织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机动巡护,队伍兼顾火情扑救、隐患巡查、防火宣传等多重任务,既是“扑火突击队”,也是“防火巡逻队”“政策宣传队”,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处置。

五莲县《防火期森林禁火令》

及林业中心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入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森林防火前置工作。一是全面压实防控责任,构建“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防控体系,细化山林地块包保责任,将防火任务、巡查职责、管控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地块,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林区道路、坟地集中区、景区林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林区违规作业、防火设施破损等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村响广播、横幅标语、新媒体推送、景区提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禁火令要求,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野外用火陋习,营造“人人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四是完善应急保障,检修补充水泵、防火拖把、灭火器等防火物资,提升初期火情处置能力。

下步,我们将始终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一是持续压实网格责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严防责任空转、管控缺位,确保各项禁火规定落地落实。二是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农事生产、祭祀祭扫、林区施工、游客游玩等重点场景,常态化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秋冬春防火特点,精准开展靶向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此,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广泛宣传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令规定,摒弃野外用火陋习,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守护我县优良的森林生态环境。

五莲县公安局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节森林高火险防火期,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全县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严格落实森林禁火令各项要求,全方位抓实火案侦破、防火宣传各项工作,坚决守住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严格落实“警种联动、属地负责”的机制,组织相关警种和各派出所联动巡查,常态化排查整治林区隐患,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同步做好火场交通管制、车辆指挥、安全保卫、舆情管控、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底线。

二、深化宣传引导,筑牢全民防线。

聚焦林区群众、田间作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乡村宣讲、线下走访、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禁火令及野外用火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火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鼓励主动举报火情线索,营造“人人防火、人人尽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应急备战,提升处置能力。

全县公安机关处于应急备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指令畅通,快速响应。持续深化与应急管理、林业中心等部门协作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机制,火情信息第一时间互通,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整合。紧盯火情处置环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应急处突队伍,确保一旦接到火警,能够迅速集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高效开展现场疏导、秩序维护、火案前期核查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扑救救援,切实提升火情协同处置效能。

四、坚持从严亮剑,严打涉火犯罪。

公安机关对林区违规野外用火、故意纵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快速开展火案溯源侦破,从严从重追究违法人员法律责任,以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以严格执法守护绿水青山,全力守护辖区森林生态安全。

答记者问

●问:今年的《禁火令》较去年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的禁火令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

一是今年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根据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入2026—2027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我省从2026年10月15日起进入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期,所以本轮防火期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二是对违反禁火令的处罚措施也进行了调整,调整为“各乡镇(街道)、五莲山旅游度假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巡查,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森林防灭火方面,我们县里都有哪些创新性或者有特色的经验做法?

答:我县在森林防灭火方面探索形成了一些创新性、特色化的经验做法。下面我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通过喷洒化学除草剂、人工割除等方式,对林区边缘、道路两侧、输电线路及配电设施周边、集中墓地和散坟山场承包户(养殖户、种植户)周边50米范围内的杂草、枯枝落叶进行彻底清除。我们探索推行了“县乡队伍联动、科学湿化点烧、全程闭环管控”的隔离带开设新方法,最大程度消除火险隐患,切实减轻了森林防火压力。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全县已建成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设备站点114处,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每一条火情报警信息逐一排查核实,为火灾处置提供了精准、高效的应急保障。配备了大载重运载救援无人机,最大载重40公斤,能够挂载水袋扑救悬崖火情、远程投送应急物资,有效破解了复杂地形条件下火情处置和物资输送的难题。在五莲山景区推行无人机昼夜常态化巡航,实现重点区域日间全域覆盖、夜间精准巡防,全天候排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三是搭建“地空一体”立体防火作战体系。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梯次的森林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县级1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作为第一梯队,是全县森林灭火的“尖刀力量”,承担核心攻坚、主力扑救任务;200余人的乡镇半专业常备力量作为第二梯队,重点负责初期火情发现、小火处置、余火清理;村级及社会保障力量作为第三梯队,主要承担物资转运等后勤保障工作。坚持力量前置、关口前移,在高火险天气和关键节点,组织县级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机动巡护,做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在九仙山西门停车场建成了全市首个航空应急救援站,争取H125型直升机驻防,实现了森林火灾扑救从“地面驰援”向“空地一体”的提升,对森林火情处置发挥了一锤定音的作用。

●问:当前进入防火期,公安机关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从源头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答:我们坚持源头防控、预防为主,一方面持续加大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巡查力度,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另一方面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同时常态化排查整治林区安全隐患,全力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问:如果有群众在林区内违规用火、引发火情,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面临什么处罚?

答:对于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我们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放火罪:故意纵火烧毁森林,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因行为人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查处各类野外用火违法犯罪,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共同守护森林生态安全。

来源:五莲宣传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