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这五类情形不享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淄博发布 |  2026-10-29 17:46:07

孙渤海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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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在《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记者提问:货运业户申请本次报废更新补贴,需要重点把握哪些关键条件?哪些情况不能申领补贴?对此,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德刚作出回答。

张德刚介绍,根据实施方案,申请补贴要把握好核心硬性条件。一是车辆报废、旧车注销、新车注册登记、道路运输证发放4项日期均需在政策周期内,即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二是申请仅报废货车补贴的,车辆注销前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三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新旧货车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一致,旧车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四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要符合对应国标且纳入新能源减免购置税目录。

以下五类情形不予享受补贴:一是方案发文后外市迁入淄博市的国四中重型营运货车,仅报废的;二是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三是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直接报废的;四是申请人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不一致的;五是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委托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孙渤海)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