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购置“电货”可叠加享受国家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普惠政策
淄博发布 | 2026-10-29 17:46:26
孙渤海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10月29日,在《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记者提问: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更新新能源货车与国六燃油货车是否执行相同补贴标准?请问在引导车主更换新能源货车方面,还有哪些配套政策支撑?对此,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郑晓光作出回答。
郑晓光介绍,按照《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具体来说,仅提前报废的,按报废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确定补贴;报废并更新的,补贴由“提前报废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构成,即便老旧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也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高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具体补贴标准已在方案中列明。
相关部门将按照省级出台的有关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措施和要求,引导汽车生产企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市场化优惠举措,从购车、信贷、保险、运维等维度降低经营者使用电动货车的成本。比如,引导车企推出购车让利、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等商业模式;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方案,提供低息贷款、灵活还款等金融支持;引导保险公司完善新能源营运车辆保险产品,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同时,购置电动货车还可叠加享受国家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普惠政策,在具体工作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坚持鼓励而不强制的原则。广大货运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运输线路、货源工况、充换电配套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国六燃油货车或者新能源货车。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孙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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