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积金新规落地: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最高20万元
大众新闻 王楠 2026-10-29 16:48:23原创

10月29日,临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自9月20日起施行。按照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临沂市落地政策,目前提取情形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住房消费类提取,主要包括:一是支付房租;二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四是装修自住住房;五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结合实际,临沂将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住房消费提取范围。
第二类是非住房消费、销户类提取,主要包括:一是离休、退休;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是出境定居;四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另外,条例设置兜底条款,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也可按规定办理提取。
值得关注的是,为抓好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地落实,临沂配套出台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一是提取适用范围。职工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这里需要注意:夫妻只能选定同一套住房申请;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职工个人累计办理装修提取最多不超过2次,两次申请之间须间隔10年以上。
二是申请所需材料。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装修发票。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供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装修发票须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购买方为产权人或配偶,仅限装修相关发票,家电、家具类发票不予提取,同一张发票只能使用一次。
三是提取时限和额度。职工要在取得装修发票之日起3年内提交申请,为一次性提取。装修提取金额按装修发票金额来核定,但不得超过房屋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且提取总额最多不超过20万元。
(大众新闻记者 王楠)
责任编辑:傅欣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