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沂蒙四季好风光”文旅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29 17:12:33
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用影像展示沂蒙好风光之美、宣传推介临沂文旅,以摄引流、以影促销,助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沂蒙四季好风光”文旅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宣传传播中可称“摄影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沂蒙四季好风光”——以镜头为笔、光影为墨,聚焦沂蒙大地自然风光之秀、人文之韵、振兴之景,全方位展现新时代沂蒙文旅新貌的美好画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临沂市新闻摄影学会
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作品征集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临沂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共分为四个季节进行征集。获选结果于每季度征集期结束后适时发布。
冬享沂蒙过大年: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春赏沂蒙好风光:2027年2月1日至4月30日;
畅游沂蒙夏日爽:2027年5月1日至7月31日;
请到沂蒙看金秋:2027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2027年11月对四个阶段征集的作品进行总评;获选结果适时公布。
四、征集内容
作品须紧扣“沂蒙四季好风光”主题,坚持总征稿与四季征稿相结合,拍摄内容主要包括:
(一)四个阶段的主题征稿。分设春、夏、秋、冬四个主题单元,投稿作品按拍摄季节对应归入单元,统一参加总评选。
(二)在上述主题下,作品内容主要包括:
1.自然风光类:如沂蒙大地景区四季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城市地标等。
2.人文故事类:如非遗和传承人、红色文化、人物肖像与人文纪实;古村落、古建筑、民俗活动;景区演艺、夜游、美食、研学等文旅新场景;革命纪念地、红色遗址和沂蒙精神传承场景。
3.艺术创意类:如建筑线条、极简艺术、黑白摄影等,可围绕上述题材进行艺术化创作。
五、作品要求
(一)拍摄时间与地点
1.作品须拍摄于临沂市境内,拍摄时间为2026年1月1日以后,每张照片必须保留原数据(EXIF信息),如新旧对比图片,老照片不受拍摄时间限制,但须注明。彩色、黑白不限。
(二)单幅与组照要求
拍摄作品可分为单幅照片或系列组照(下文称每幅/组为一件)。系列组照由5—15张照片组成,应为连贯作品集。这些图像应通过主题、概念、视觉语言或故事相互关联。
(三)作品标题与说明
1.单幅作品每幅需有作品标题和50字以内的简单说明,组照作品共享一个总标题和总说明。
2.每张图片名称的格式如下:作者+手机号+作品名称(组图请在作品名称后增加顺序号)
(四)原创与后期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所有组别均允许进行标准的摄影后期(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切)的适度调整。谢绝AI图像、合成图像、蒙太奇、添加或移除画面元素以及其他重度后期处理作品,不得添加水印、边框、文字等任何识别标记。
(五)文件格式与技术规格
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sRGB或AdobeRGB色彩空间,至少为8位色深。单幅文件不小于5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六、作品推选与激励
(一)季度奖推选
季度奖设典藏作品1件,每件1000元;收藏作品5件,每件500元;优秀作品10件,每件200元。每季度奖金合计5500元,四个季度合计2.2万元,均为税前金额。季度奖还包括线上平台宣传展示和证书发放。
另设入选作品若干,仅用作线上平台的活动宣传。
(二)最终奖推选
参评最终奖者,须在四个季度征集期内均参与投稿,最终奖从季度获选作品中推选。此全程参与要求,旨在鼓励摄影创作者对沂蒙四季进行系统性记录,形成连贯的影像叙事。
最终奖设年度典藏作品2件,每件2000元;收藏作品4件,每件1000元;优秀作品10件,每件500元,此最终奖作品包括线上平台宣传展示和证书奖金发放。最终奖奖金合计1.3万元,均为税前金额。最终奖还包括线上平台宣传展示和证书发放。
另设入选作品若干,仅用作线上平台的活动宣传。
(三)称谓对应
典藏作品对应一等激励等次,收藏作品对应二等激励等次,优秀作品对应三等激励等次。正式证书、公示统一使用“典藏作品、收藏作品、优秀作品、入选作品”称谓。
七、投稿方式
作品可以通过“视觉临沂”图片库网站https://tp.langya.cn/进行投稿,也可发送至邮箱lysxss@126.com进行投稿。投稿时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简要文字说明(50字以内)。
八、评选办法
1.由组委会聘请摄影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评审;
2.评选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按作品主题契合度、艺术表现力、纪实价值等标准综合评定;
3.征集活动期间,主办方将择优选取部分投稿作品,在“文旅临沂”“临沂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合作媒体平台进行阶段性宣传展示。公众号宣传展示仅为宣传、作品交流使用,不代表作品已获选或入围,也不作为最终评选依据;
4.获选结果经组委会审定后,通过“文旅临沂”平台及临沂市摄影家协会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
5.于2027年11月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总评,获选结果适时公布,并颁发证书。
九、成果运用
1.各类获选作品将在“文旅临沂”官方平台发布,并在“琅琊新闻”客户端公示、展示,形成“官方媒体+行业+政务”多平台发布矩阵,获选作品传播覆盖面更广、留存更久,也为“沂蒙四季好风光”影像素材库提供了权威展示出口。
2.建立“沂蒙四季好风光”影像素材库,为城市形象宣传、文旅品牌推广提供影像支撑;
3.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摄影展览和赛事。
十、作品使用与版权
1.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在非商业性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画册出版等活动中无偿使用,不再另付作品使用费;
2.所有类别获选作品的作者可按规定计入申请加入临沂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积分;
3.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方案相关条款;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注:
本活动正式名称为“沂蒙四季好风光”文旅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摄影大赛”仅作宣传传播称谓,正式通知、证书、公示均以“征集活动”为准。
(临沂文旅)
责任编辑:姜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