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摘登∙专项民主监督协商会③丨李振函:深挖地热资源潜力 拓宽清洁供暖路径
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 2026-10-30 14:44:39

李振函
【省政协委员,省清洁能源研究院执行院长】
推动地热能高效开发利用是落实“双碳”战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的重要举措。我省地热资源储量丰富、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鲁北、鲁西的东营、德州等地,资源储量约占全省三分之二。近年来,全省加快构建“一基地两示范”格局(鲁西北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鲁南地热能清洁供暖示范区、鲁东地热能特色融合示范区),省政府研究出台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19条政策措施,地热供暖、地热与多种能源互补等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但对照规模化开发利用的要求,仍面临制约。为此,建议:
一、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项目执行居民用电价格。2023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省级浅层地热能重点项目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工作程序的函》(鲁发改价格函〔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浅层地热能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后,可按程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扩大政策覆盖面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实施路径。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研究,参照浅层地热能项目政策要求设定边界条件,推动居民供暖类中深层地热项目执行居民用电价格,涉农中深层地热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二、推动地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建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研究,推动地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并按法定最低税率1%执行。对居民供暖、农业生产等公益性地热项目,争取给予资源税减免优惠。
三、推动“取热不耗水”项目免予办理取水许可。建议由省水利厅牵头研究,进一步明确“取热不耗水”地热项目取水管理政策。对严格实行100%同层回灌的中深层地热项目,免予办理取水许可或实行备案制管理。
责任编辑:齐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