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最高补贴14万元!淄博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来了!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29 18:49:02原创

大众网记者 张萌 淄博报道

10月29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程泗勇同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郑晓光同志,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德刚同志,介绍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正式印发《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淄博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本项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严格遵循“先申先审、先审先发”的原则拨付(也就是说先申报的先审核,先审核的先发放补贴)。本次政策主要从补贴适用范围、差别化补贴计算标准、申报渠道、不予享受补贴情形、审核流程五个方面予以明确。

政策确定了三类可申请补贴情形: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营运货车;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依据报废车型、提前报废年限、新车动力类型,实施差别化补贴,重点向新能源货车倾斜,仅报废货车最高可获得4.5万元补贴,报废并更新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可获得3.5万元补贴。

下一步,淄博市将优化申报服务,规范审核流程,筑牢资金防线,聚力绿色转型,切实把这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会上,张德刚就货运业户申请本次报废更新补贴,需要重点把握哪些关键条件,哪些情况不能申领补贴回答了记者提问。申请补贴要把握好以下四点核心硬性条件。车辆报废交车、旧车注销、新车注册登记、道路运输证发放4项日期均需在政策周期内,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仅报废货车补贴的,车辆注销前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新旧货车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一致,旧车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要符合对应国标且纳入新能源减免购置税目录。同时要注意以下五类情形不予享受补贴:方案发文后外市迁入淄博市的国四中重型营运货车,仅报废的;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直接报废的;申请人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不一致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张德刚还就本次补贴执行“先申先审、先审先发”,申报审核拨付流程和业户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进行了简要介绍。补贴以线上申报为主,业户通过省级补贴系统或者“设备更新快捷通”小程序,向车籍地的区县交通部门提交申请,线上审核最终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受理后,区县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补正;市级每月汇总申报材料,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按财政流程拨付资金。广大业户还要注意把握申报窗口期,尽量避免年底扎堆申报;收款账户必须是车辆所有人名下Ⅰ类账户,企业使用对公基本账户。

关于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更新新能源货车与国六燃油货车是否执行相同补贴标准,在引导车主更换新能源货车方面,还有哪些配套政策支撑,郑晓光回答了记者提问。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相关部门还将按照省级出台的有关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措施和要求,引导汽车生产企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市场化优惠举措,从购车、信贷、保险、运维等维度降低经营者使用电动货车的成本。

责任编辑: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