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 | “适老”不能只靠“软关怀”
观澜亭 | 2026-10-31 08:55:24 原创
杨新会来源:大众新闻

媒体报道,广东新施行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老年人保健品消费送上了一份务实礼包。
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
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有奖品、赠品的应当同时返还。
大家都清楚,保健品推销的套路,无非是利用老年人对功效信息的辨别劣势,以“专家”“权威”、免费诱饵等制造虚假的认知闭环。
广东新规赋予老人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实质上是在交易完成后,放入一个冷静期窗口,让老年人有机会在脱离营销氛围后,重新作出判断。
在老年人容易失守的环节,用规则补上判断力与操作力的缺口,近期还有一件“适老”的事特别值得肯定。
近年来,一些电视冗长的开机广告、层层嵌套的菜单以及繁琐的操作逻辑等,受到老年用户的诟病。
对此,相关部门前期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已于11月27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和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提出了多项硬性要求。
如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不得播放开机广告;首页设立免费专区,精简收费栏目数量;缩短开机时长,简化遥控操作等。
广电新规是将被技术冗余剥夺的选择权,以强制标准的形式返还用户,让老年人重新掌握遥控器的控制权。
从两件事可见,一个此前容易被忽视的事实——老年人在许多消费场景中,并非不愿选择,而是无法选择。
任何面向大众的产品与服务,如果其默认状态只对年轻、熟悉数字操作、具备信息甄别能力的用户友好,那么这种默认本身就是一种排斥。
这就要求规则必须从“默认年轻用户”的惯性中挣脱出来,为那些被技术迭代和营销话术双重边缘化的群体,划出一条有尊严的底线。
其次,这两项政策意味着“适老”正在向可执行、可追责的硬约束转变。
此前“适老化”更多停留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软性表述中。
电视厂商可以一边宣称关怀老年用户,一边强装开机广告。保健品商家可以一边喊着“关爱老人”,一边在讲座现场把普通补品吹成神药。
将“不得虚构或夸大功效”与“七日无理由退货”写入法规,意味着夸大宣传不再是道德问题,而是触发退货权的法定事由。
广电新规更是直接为开机广告、直播优先等要求设定了警告、通报批评乃至罚款的处罚阶梯。
所以说,只有当“适老”与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挂钩,它才能从善意转为义务。
真正深刻的“适老”,是消费环境友善无陷阱,公共服务周到易上手,最终是要走向一个不再需要专门标注“适老条款”的社会。
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把已经偏斜的“适老”默认值往回扳。
哪怕扳动的幅度有限,但方向是对的,就一定有效果。
因为这些条例规定,就是老年人不必开口求助也能保护他们的一道底线。
(大众新闻记者 杨新会)
责任编辑:杨新会 戴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