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地发布提醒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30 07:10:03原创

德州崇杨广告有限公司等537家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德州崇杨广告有限公司等537家企业(名单附后),均为在我区登记注册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现被列入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为避免受到限制和影响,请相关企业在本《提醒函》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尽快补报年报申请信用修复或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同时向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地址:大学西路1156号德城区市场监管局603室,电话:0534-2372167)进行报备。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法定代表人将进入全国黑名单库,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提醒。

附件:537家拟吊销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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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