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部门联合发文!婚育假期不得随意压缩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2026-10-30 07:36:07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行业系统、社会监督以及属地管理责任,提出了具体措施,对进一步推动婚育假期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部署要求,健全生育支持体系,省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2025年两次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将产假延长至158天、增设10天育儿假、15天陪产假和7-10天父母住院护理假,2025年进一步将婚假延长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3天婚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婚育假期实施规则,保障职工合法休假权益。经综合梳理《条例》及《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各地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制定《通知》,进一步推动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婚育假期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依法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休假权益。着重就严格执行婚育假期规定、严格落实休假待遇保障、简化休假审批流程、推行人性化弹性休假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行业系统监管。重点就全面落实依法履职责任、加强法规政策宣传、严肃查处纠正违法行为等作出规定。

第三部分: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深化社会监督维权。进一步强调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第四部分: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主要是探索建立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落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明确将婚育假期规定落实情况作为全国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的重要条件。

三、特色亮点

《通知》亮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聚焦民生福祉优化政策服务。以保障职工婚育合法权益为核心,全方位细化权益保障举措。在休假权益上,严格明确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法定标准,切实保障职工休假时长。在待遇保障上,刚性规定婚育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得将休假与年度考核挂钩,杜绝权益变相受损。在审批流程上,简化休假审批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杜绝冗余材料和附加审批条件,推行“即申即批”,切实为群众减负。同时,推行人性化弹性休假模式,支持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灵活工作方式,全力平衡职工工作与家庭需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破解政策落地堵点难点。针对以往婚育假期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知》靶向施策。一方面,划定了用工红线,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职工缩短休假时长,不得因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育儿被无故调岗、边缘化安排工作;另一方面,畅通了维权渠道,整合人社、法院、工会、妇联等多方力量,健全仲裁、司法、社会维权体系,严厉整治侵害职工婚育权益的行为,有效化解劳资纠纷,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责任落实,构建全方位共治工作格局。清晰划分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职责边界。通过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加强执法司法监督责任、发挥群团组织维权作用、健全属地管理责任,以及探索建立成本分担和示范创建等长效机制,形成了一套“组合拳”,确保婚育支持政策常态化、长效化落地,持续优化生育友好环境,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