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线上线下齐发力 高效调解化纠纷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30 12:05:05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耿春雨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药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运用互联网线上调解模式,高效化解矛盾争议,有效降低三地企业诉讼成本,促成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合作期间,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的某批次药品触发合同约定的退货条件,双方就退货金额协商达成一致。丙公司作为该批次药品的生产企业,出具担保函,承诺对该笔货款退款义务承担全额担保责任。此后,乙公司将该批退货信息扫码录入国家药品追溯平台,但乙公司、丙公司均未按约定退还对应货款。多方自行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全部案情,查明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涉案欠款金额各方均无异议,分歧仅集中在还款期限与还款方式上。开庭审理过程中,担保方丙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若直接缺席判决,容易加剧各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纠纷实质性化解,于是当庭组织甲公司、乙公司开展调解,同时通过电话连线丙公司,同步沟通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理并重,向乙公司释法明理,明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成为拖欠货款的合法理由,恪守契约、诚信履约是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长期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还将对企业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结合自身经营状况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下,各方矛盾逐步消解,就还款事宜形成统一意见。乙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现状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丙公司对乙公司全部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方案经甲公司审慎考量后予以同意。鉴于乙、丙两家企业均为省外企业,为减少企业跨地域奔波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承办法官启用互联网法庭,组织三方线上签署调解协议,这起久拖未决的跨省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次跨域线上调解,是淄博高新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不断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线上司法服务突破地域限制的优势,以柔性高效的司法举措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用高质量司法服务持续擦亮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底色。
责任编辑: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