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诉反诉同化解 租房纠纷一朝和——淄博高新区法院温情调解护民生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30 12:05:04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孙苗苗 淄博报道
房屋租赁是群众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之一,租赁过程中押金退还、财物损毁、水电结算、搬离时限等细碎争议,极易引发双方对立矛盾。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定分止争的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次性化解本诉、反诉两起关联案件,以高效、温情、务实的司法服务,实质性解决群众烦心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租客刘某与房东赵某因房屋租赁事宜产生纠纷,双方僵持不下,协商未果后刘某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要求赵某全额退还租房押金。赵某提起反诉,表示双方并未协商确定明确的房屋搬离时间,刘某搬离行为较为仓促,租住期间造成屋内部分物品损坏,且搬离后水、电费、物业费未及时结清,多项遗留问题未妥善处理,因此不同意退还押金,并要求刘某承担财物及水电欠费赔偿责任。
为切实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单一案情审理,而是立足纠纷全貌,秉持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则,开启全方位、一站式调解工作。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争议,逐一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针对押金退还规则、房屋租赁财物损坏责任划分、水电费结算标准、房屋搬离交接义务等法律知识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破除双方的认知误区。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情理法相融,一方面充分尊重双方的合理诉求,精准把控争议核心,逐项核对水电欠费金额、物品损坏实际损失;另一方面从邻里和睦、减少诉累、化解矛盾的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对立心态。
在承办法官层层梳理、反复沟通、细致斡旋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对立情绪,对案件争议问题达成统一认知,自愿放下分歧、握手言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用押金抵扣财物损失、水电费等费用,双方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本次调解一次性妥善处置本诉、反诉两件关联案件,所有租赁遗留问题全部就地解决,彻底根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房屋租赁纠纷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看似标的额小,却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租房、邻里等小微民生纠纷,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融合,用心化解基层“小矛盾”,守护民生“大平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