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全面启动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30 19:26:14
10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程泗勇出席并介绍《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会上介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已于9月15日正式印发该方案,全面启动淄博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是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市道路货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激发货运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道路货运行业实际,充分调研研判,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渠道、审核拨付流程,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本次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严格遵循“先申先审、先审先发”原则拨付。政策明确三类可申请补贴情形,包括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营运货车,以及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依据报废车型、提前报废年限、新车动力类型实施差别化计算,重点向新能源货车倾斜。其中,仅报废货车最高可获得4.5万元补贴,报废并更新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可获得3.5万元补贴。
申报以线上渠道为主,营运货车车主及货运企业可通过省级交通运输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或“设备更新快捷通”微信小程序,向车籍地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线上终审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方案列明了申报所需资料清单及代办要求,同时划定不予享受补贴的情形。补贴审核实行区县初审、市级复核两级机制,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本级公安、商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市级每月汇总材料,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核验车辆注销登记、报废回收、道路运输证件等信息,复核通过后按财政流程拨付补贴资金。
下一步,淄博市将聚焦政策落地见效,抓实抓细宣传、审核、监管全链条工作。通过优化申报服务,引导货运业户把握政策窗口期及时申报,保障申报渠道畅通;规范审核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各区县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审核时限要求;筑牢资金防线,严厉打击虚报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骗补行为依法依规追责;聚力绿色转型,引导货运车辆向低排放、新能源迭代升级,助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广大货运经营者如有政策疑问,可向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咨询。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赵原雪
责任编辑:曲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