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齐河检察:以案释法敲警钟 公开庭审强素能
地方法治 | 2026-11-01 2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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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齐河县检察院就一起不认罪认罚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贪污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该案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国有公司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应属于公司的国有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及主从犯划分等争议焦点集中,指控难度较大。庭审中,公诉人紧扣指控犯罪事实,分组出示书证、证人证言、审计报告等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争议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逐一答辩,事实论证充分、法理阐释透彻,既依法有力指控犯罪,又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展现了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
公诉人深刻指出:国有资金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职务犯罪侵蚀国有资产、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被告人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却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制度漏洞中饱私囊,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辜负了组织和职工群众的信任。此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任何时候都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所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开庭审是最好的廉政课堂。通过“零距离” 观摩庭审,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与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进一步强化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次庭审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化职务犯罪惩防并举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齐河检察)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