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曝光7起典型案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1-02 07:24:02原创
2026年以来,德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经营主体以案为鉴、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德城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2026年5月,德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对德城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以会销模式向老年人群体推销某牌依元胶囊,并宣称其具有防癌、治癌及治疗多种疾病的药用功效,该保健食品注册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具有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该产品实际并不具备有“防癌、治癌及治疗多种疾病”等功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德城区某食品销售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2026年4月,德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对德城区某食品销售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利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图文及视频,宣传其经营的某牌灵芝孢子油番茄红素软胶囊产品具有双向调节免疫力、抑制肿瘤、降血脂、保护肝脏、抗辐射、减轻放化疗毒副作用、保护神经系统七大功效;该保健食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仅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当事人宣传的上述功效无事实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德城区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2026年,德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德城区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快手平台直播销售普通预包装食品某牌西洋参葡萄籽铬酵母片,宣传使用“视力模糊、手脚发麻、三少一多、伤口难愈合”等疾病相关表述以及“强力降糖、血糖高福音”等用语;该产品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并非保健食品、药品,不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当事人宣传内容无事实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夏津县某商贸店虚假宣传案
2026年6月,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夏津县某商贸店虚假宣传“胶原蛋白肽”产品保健功效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销售“胶原蛋白肽”时,对外宣传该产品可提高免疫力;经调查,当事人宣传的“提高免疫力”并无科学依据,系宣称产品具备免疫调节保健功效,假借保健概念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禹城市某健康养生服务中心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6月,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依法对禹城市某健康养生服务中心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口贴有“综合调理 增高汤山楂芡实汤 发育迟缓、肠胃不好;增强体质汤覆盆子黄精汤 体质差、易感冒;安神汤天麻汤 失眠多梦、心烦易怒;强身健体汤人参益智仁汤 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润肠通便汤火麻仁汤 习惯性便秘、宿便”等广告宣传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调理表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禹城市某超市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6年7月,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生鲜超市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将保健食品中国劲酒与北京二锅头、“江小白”、“果立方”、“牛栏山”等普通酒类放置在同区域;将保健食品红牛、东鹏特饮、乐虎与“补水啦”电解质饮料、“山楂树下”、“元气森林”冰茶、“外星人电解质水”等普通饮料放置在同区域,未单独设置保健食品专区提示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齐河县某店铺网络虚假宣传案
2026年6月,齐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齐河县某店铺在抖音平台店铺销售普通食品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食验室玉米片烤玉米甜辣味”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具备减肥、减脂功效;其店铺商品页面标注“低脂减肥充饥脆脆”宣传内容,利用功效性词汇对外推广引流,对普通食品进行减肥功效宣传,误导消费者;该宣传内容由平台自动生成,当事人未及时核查整改,对商品性能、功能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齐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田超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