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缴费,不该被弹窗“加塞”
大众新闻 刘兵 2026-11-02 12:37:37原创
出门停车,扫码、输金额、付款,前后不过十几秒。可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二维码一扫,页面先弹出一张广告,关闭按钮小得几乎看不见,有的还要数完倒计时才能点掉,好不容易关掉,页面一转又弹出来。赶时间的人手忙脚乱,生怕点错被跳转下载。如今,济南对这类乱象给出了明确规矩。

10月30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行为合规指引》,要求商业广告显著标注“广告”字样,不得用“温馨提示”“特别关注”等模糊表述替代广告标识,严禁伪装成通知、服务提示混淆广告与缴费入口。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关闭难问题,指引作出硬性规定:弹窗广告必须设置清晰关闭标志,保证一键关闭;无关闭按钮、标识隐蔽难找、需多次点击、关闭后重复弹窗等行为均在禁止之列。同时不得以虚假系统通知、播放控件、虚假奖励等方式诱导点击。

这份指引的可贵之处,在于把“应当规范”落成了“怎样才算规范”。过去谈弹窗广告,常停留在原则性表述,执行中容易各说各话。这次则把违规情形一条条列出来:没有关闭标志不行,计时结束才能关闭不行,关闭需两次以上点击不行,同一页面关闭后继续弹出也不行。标准可对照、可核查,企业和监管双方都有了共同尺子,这比笼统呼吁“少一点打扰”更有约束力。
另一层意义,是把责任链条理清了。指引不仅约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也明确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明知或应知的违法广告负有制止义务;提供扫码缴费系统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商若属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还需按规监测排查、及时处置。以往这类问题常陷入“谁都在管、谁都不管”的缝隙,停车场说广告是系统方投放的,系统方说内容是合作方给的,责任落到具体环节,推诿的空间就小了。
从更广处看,停车缴费属于高频、刚需的公共服务场景。用户在这样的场景里几乎没有选择余地,注意力被强行占用,判断力也被削弱,伪装成“系统提示”的广告更容易得手。对这类场景提出更高要求,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常识,越是用户无法回避的入口,越不该被当作流量变现的自留地。

当然,规矩立了,关键还在落地。指引属于合规提示,真正形成威慑还需配套检查与查处,对屡改屡犯者依法处理并适度公开,让规则“带电”。把“一键关闭”“显著标注”做成可测试的界面标准,必要时组织抽查、邀请用户参与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群众遇到违规弹窗能一键举报、有反馈闭环。弹窗花样翻新快,虚假“更新提示”“奖励红包”等套路层出不穷,清单式管理需要随时补充……
也要看到,规范不等于禁止。合规的广告可以为停车场和系统方带来收益,只要标注清楚、关闭便利、不误导点击,商业表达与用户体验并不必然对立。真正需要压缩的,是那些靠混淆、靠障碍、靠欺骗换来的“转化”。
城市治理的进步,常常就藏在这些不起眼的细节里。一次缴费的十几秒,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群众的获得感与对公共服务的信任。把广告标清楚、把关闭键做实,让扫码就只是扫码,这份“不打扰”的体贴,正是精细化治理应有的样子。
(大众新闻记者 刘兵)
责任编辑: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