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5小时没回工作消息,南京一助教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称休息日也要定时看手机

扬子晚报    2026-11-02 13:23:25

近日,曾就职于南京必研好轻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保研助教卢女士(化名)反映,自己在休息日外出爬山,5个小时没有回复家长群消息,因被怠慢的客户身份重要,她被收回全部办公权限、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她表示,自己休息日一直存在隐性加班,公司曾规定“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事发后则出台新规,进一步要求:休息日也要每隔3小时查看手机,曾有同事因为相同的原因离职。她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已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同时就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

公司教学文件答疑回复时效

据悉,卢女士在事发当晚提出申诉,经过HR约谈和沟通,最终公司公布调查结论:不存在强制无偿加班,也不存在公开批评员工的情况。10月23日晚,她被移出多个微信工作群,飞书、企业微信等办公账号权限同步关闭。

10月25日,卢女士照常前往位于栖霞区广月路的集训基地打卡,但由于已经被踢出学生、家长的群,她无法正常办公。“领导也联系不上,就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到底是开除我,还是恢复办公权限,不要就这样拖着我,一直拖,我认为是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

卢女士工作账号权限被关闭

民警到场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当天下午,公司向她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写明解除理由:卢女士在办公室公共场合纠缠、在部门大群持续发酵个人问题,还在网络平台发布和公司相关的不实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10月28日,卢女士向栖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N赔偿金以及拖欠的加班费。同时她已经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追缴公积金、向税务部门反映社保缴纳问题,并在10月30日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反映情况,等待栖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跟进处置。

卢女士介绍,她日常负责二十多名不同专业学生的保研全流程规划,还要承担规划课、协调校外老师、对接学生和家长等工作,往往需要查阅资料、对接多方资源核实信息,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处理一条工作消息。“涉及专业的问题并不容易解答,网上联系老师也不一定能及时衔接。但领导说这不算加班,让你看手机,又不代表让处理工作,他把这个事情说得很小。”

家长所在的咨询群里有十多人,除卢女士之外,还包括组长、部门主管、负责人,以及接待的销售、顾问等。她自购一台工作手机对接业务,一般晚上11点半之后不再回复工作消息。“休息日也是全天待命,导致我也不太敢出门,出门也只敢几个小时,因为我们没有一个连续的休息时间。”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告诉记者,休息日强制每三小时看手机、随时待命,属于违法变相加班。根据《劳动法》,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是劳动者法定休息时间。企业要求休息日高频在线、又不算加班、不给加班费,属于典型的无偿占用员工休息时间,该管理制度本身不合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必须是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本案员工只是正常维权、索要辞退通知、客观分享个人经历,不存在造谣、闹事、严重违纪,达不到合法辞退条件。员工仲裁主张2N赔偿金,法律上支撑力度很高。

(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