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医院因两项消防违法行为被罚1.78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1-02 14:06:02原创

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桓台县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九人民医院、桓台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因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以及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78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的违法事实为: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处罚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涉事医院并非普通场所。桓台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8年,现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淄博市县域内重要的医疗救治中心。2020年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加挂“淄博市第九人民医院”牌子。

作为人员密集的高层民用建筑,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资质与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直接关联火灾初期应急响应能力。截至发稿,公开渠道尚未见桓台县人民医院就上述处罚作出的整改回应。

责任编辑: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