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高铁沿线砂石料堆场"防尘网困局"调查

微观滨州 |  2026-11-02 16:54:35 原创

田望月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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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滨州境内设有邹平站的济青高铁已安全运营近8年,但沿线的一道现实难题突出:砂石料企业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必须对堆料苫盖、围挡;但高铁运行对沿线轻质漂浮物管控极严,防尘网一旦松动脱落,就可能成为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

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连续召开

9月24日,邹平组织收看了滨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从严抓实扬尘源治理,紧盯施工工地、道路运输、物料堆场等重点领域,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10月25日上午,邹平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指出,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4+8”专项整治两大重点任务,抓实扬尘治理、协商减排、餐饮油烟管控、移动源监管、散煤治理等重点工作,紧盯工地、道路、裸土堆场、重点排污企业、餐饮商户、柴油货车等污染源,细化管控举措,精准排查整治。要强化日常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有力震慑。

邹平市南外环——料厂与沿街商铺毗邻、与中王村社区一路之隔▲

紧邻高铁企业扬尘污染突出

邹平市西董街道驻地山东西董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市环球实业厂区等紧邻济青高铁,企业扬尘污染突出;粉尘不仅对周边居民带来困扰,还存在粉尘、轻质漂浮物侵入高铁线路,威胁铁路运行安全的风险。

记者多次赴现场调查,10月29日,企业砂石、粉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防尘网覆盖不全,大部分料堆直接裸露,未完全按标准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厂区部分地面未硬化,车辆通行扬起大量粉尘,未见喷淋降尘设施。

尤为值得警惕的是,企业物料堆放区域紧邻济青高铁线路百米左右,大量无有效遮盖的粉状物料露天堆存,遭遇大风天气,粉尘极易吹过防护网飘向高铁轨道、接触网等铁路设施,防尘网及粉尘堆积会对高铁设备、线路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10月29日拍摄▲

9月20日拍摄▲

1月8日拍摄▲

环保:易扬尘物料必须密闭或严密围挡

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扬尘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砂土、铁矿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对砂石料企业而言,密闭是法定首选,不能密闭才退而求其次采取"围挡+覆盖"。第九条同时确立了企业的总括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防尘网苫盖、设置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成为砂石料企业最常用的扬尘治理手段。但问题恰恰出在最常用的那一环:防尘网属于轻质材料,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存在破损、脱落、飘移风险。

高铁安全红线,轻质漂浮物必须严管

高铁运行速度快、电气化程度高。一块被风掀起的网布缠上接触网,就可能导致跳闸停电、逼停列车。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在高速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速铁路邻近区域内施工、建造构筑物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邻近区域采用彩钢瓦、铁皮、塑料薄膜等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彩钢棚、塑料大棚,以及铺设防尘网、防晒网的,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因掉落、脱落、飘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图片为企业南门▲

装满石料的货车▲

10月29日,本报将涉及扬尘污染和铁路运行安全问题反馈到邹平市西董街道办事处、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截止11月2日16:00,邹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非正式回复:“准备立案了,现在还在调查阶段,需要查清违法主体,违法事实”。

针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邹平市城乡水务局一负责人回电告知记者,前期在巡查时已就企业采用地下水洗砂情况作出处理,当即封闭企业采水的井眼,目前未发现再次采用地下水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各个单位各自的职责边界,在法规中并不模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第五十一条赋予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现场检查权,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更写明,铁路监管部门可对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采取函告、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对安全防护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铁路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制度给地方的,不只有义务,还有工具。属地责任的落地,通常体现在三件具体的事上:隐患有没有进台账,整改有没有人盯,群众和媒体的问有没有人答。前两项,公开信息可以查证;第三项,本报得到的答案是沉默。

扬尘与轻飘物都不是新课题,高铁沿线500米管控也不是新要求。对一处距线路仅百米左右的堆场,公开它当前的整改状态、责任主体和处置时限,并不涉及任何需要请示的难题。

企业所在辖区西董街道办事处和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截至本报发稿,未给出回复,本报将继续关注企业整改进度。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冯凯 潘理溱) 

责任编辑:田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