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福彩】购彩须经正规渠道,警惕“吃票” 骗局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1-02 16:46:27

近日,陕西省岐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虚假彩票“吃票”的非法经营案,涉及23名被告人、涉案非法经营数额接近4000万元,案件撕开了这条披着实体彩票店“外衣”的黑色链条。

所谓“吃票”,是指经营者收取购彩款后,不出票、少出票、出假票或一票多卖,从而截留购彩资金。本案中,涉案团伙以实体彩票店为“外衣”,仅对少量订单真实出票,再将真实彩票与自行打印的假彩票叠放、遮挡票号后拍照上传,供购彩者“查验”。不少购彩者看到的“票”,与真正从正规渠道出的“票”并非同一张,极具迷惑性。
什么是非法彩票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非法彩票包括:
一、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
二、在我国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
三、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中国体育彩票、中国福利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
四、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而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五、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彩票须经国家批准方可发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经营。本案涉案团伙擅自通过网络销售彩票,实则未经国家批准擅自从事彩票销售业务,并通过“吃票”手段截留、侵吞投注资金,严重扰乱彩票市场管理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类似的案件不乏先例:不法分子盗用正规彩票店门头照片、店内布置、代销证照片等,在社交平台自称彩票店老板揽客售彩,购彩者中奖后则被拉黑失联。

为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广大购彩者应牢记:
1. 认准正规渠道。购买彩票务必选择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彩票销售网点,切勿轻信“网络代购”“截图出票”等宣传。
2. 及时核验票据。购买彩票后应索要并妥善保管正规票据,对“少出票”“不出票”等异常情况保持警惕,必要时及时向销售网点核实。
3. 警惕低价“代购”。私下委托购买彩票,往往将资金安全置于无保障的境地,极易沦为“吃票”行为的受害对象,切勿因贪图便利而踩坑。
4. 发现线索及时举报。如遇疑似“吃票”等虚假出票行为,可向当地彩票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来源:《国家彩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姜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