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交警发布处罚公告 涉及316名机动车驾驶人

速览淄博 |  2026-11-03 10:19:01

任灵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11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发布了一则公告,这个公告为《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公告如下:

市民可以扫描二维码查看。

据介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有权向办案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告之日起12日内,对拟处2000元以上(含)罚款及吊销驾驶证处罚的,可依法向拟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法制部门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王紫颖)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