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亦不能带来生态破坏 济南铁路中院以司法之力守好“最美高速”生态账本

山东法治报 |  2026-11-02 21:19:21 原创

宋时刚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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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泰高速纵贯济南南部山区与泰山余脉,沿途层峦叠翠、泉溪相连,被誉为山东“最美高速”。然而通车后,沿线21处点位仍遗留着建设施工期间的生态问题。这条串联民生与美景的高速,背上了一笔亟待清算的“生态欠账”。

2024年3月,某环境研究所调研时发现上述问题,依法向济南铁路中院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场靶向施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行动就此展开。2025年9月,济南铁路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停止侵害生态环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环境修复工作。2026年7月,山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历时两年的司法守护,不仅以司法裁判守住了重大基建工程的生态底线,更探索了府院联动、专业赋能、系统治理的环境司法新路径,为全省重大工程项目生态保护提供了范本。

一条“最美高速”背后的生态隐忧

2024年3月,某环境研究所工作人员在济泰高速沿线调研时发现,多处点位存在渣土随意堆放,排水体系缺失等问题。这些点位大多位于济南泉水核心补给区、柳埠国家森林公园及多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高速建设遗留的弃渣乱堆与边坡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区域水系、植被、土地生态平衡。

济泰高速是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展示区域生态风貌的窗口工程,若建设遗留的生态问题不及时整改修复,会造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害。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态利益,该环境研究所依法向济南铁路中院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济南铁路中院梳理案件事实,依法追加项目两家施工单位为第三人,全面厘清案件参与主体、细化责任链条。据了解,相较于传统环境资源案件,高速公路属于线性工程,具有跨度广、受损点位分散、涉及生态要素多元、监管领域交叉等特点,受损点位涵盖农田侵占、植被损毁、水土流失、排水失效等多重问题,涉及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多个监管部门,事实认定复杂、专业研判难度大,对案件审理的专业性提出极高要求。

一场“行走的审判”精准锁定生态损害

“环境资源审判不能局限于坐堂问案,必须深耕现场、直面实情,以实地勘验夯实裁判基础。”

济南铁路中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田吉松介绍。为精准查清生态损害事实、固定关键证据,该院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行走的审判”模式推进案件审理。

2024年10月,法院组织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专家及当事各方开展实地核查。济南铁路中院供图

为全面、精准核查全部受损点位,2024年6月、10月,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联合省水利厅、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城乡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南部山区管委会等多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专家,近40人组成工作组,深入高速沿线路段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

在涝坡隧道南端,专家们蹲在渣土堆旁取样分析;在百花泉畔,地质工程师结合岩层走向论证堆渣与泉水出流的关联性;在长城岭隧道北端,水利专家对照卫星影像比对历史扰动情况……工作组翻山越岭,逐点位、逐要素核查生态受损情况,彻底摸清案件全貌。

2025年9月,本案一审开庭现场。济南铁路中院供图

为进一步固化专业结论、夯实裁判依据,法院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进行司法鉴定,经专业鉴定,最终确认21处点位存在生态受损事实,精准界定了施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针对每一处受损点位量身定制修复方案,明确渣土清运、挡墙修建、植生毯护坡、土壤改良、植被补种等标准化修复措施。

一纸判决追索侵害生态环境之责

2025年9月,济南铁路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涉案三家单位立即停止对济泰高速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侵害,严格按照专业修复方案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相关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6年7月,山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审理过程中,一家涉案建设单位主张自身仅负责项目投资、不参与具体施工,不应承担生态损害责任;两家施工单位则抗辩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仅需承担合同约定责任,无需承担生态侵权责任。

对此,济南铁路中院结合相关法规,明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控的法定责任主体,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有监督、管理、整改义务,对施工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治理修复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是企业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因民事合同约定而豁免、转移,施工单位作为直接侵权主体,实施生态破坏行为,必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济南铁路中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杨晓晓表示。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建设单位承担总体修复责任,两家施工单位在各自施工标段、施工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虽经专业评估,当前损害尚未对百花泉的泉水流出造成直接影响,但法院秉持预防性司法理念,依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关于保持地形地貌稳定的要求,明确责任单位须及时清除违法堆渣、恢复山体原貌,以法治手段筑牢了泉水补给区生态屏障。

“本次生效裁判对规范重大基建项目生态保护、压实企业生态主体责任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王鹤观摩庭审后表示,该案践行生态优先、损害担责、系统治理的环境司法原则,清晰划定重大工程建设的生态保护红线,倒逼建设施工单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判决生效不是终点,而是生态修复的新起点。9月1日,济南铁路中院联合省水利厅、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沿着高速沿线逐点位回访整改情况。

记者在济南市南部山区北崖村西侧的弃渣周转场看到,工程废渣已清理大半。按照整改方案,这里需要清运堆存的渣土,落实坡改梯等水土保持措施。在锦绣川立交附近的另一处修复点位,复绿已见成效,拱形骨架全部完工,渣土清运一空,坡脚排水沟、土地整治、覆土全部完成。

9月1日,法院、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专家及当事各方实地督促整改。宋时刚摄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重大基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济南铁路中院拟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线性工程生态保护全流程管理制度。下一步,济南铁路中院将持续发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职能,深耕绿色审判创优工程,以优质高效的环境司法护航全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山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宋时刚 通讯员 翟文喆 张洁)

责任编辑:宋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