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

芝罘湾畔    2026-11-03 10:16:33原创

只楚街道 

根据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只楚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主要从事社区公共服务、文明宣传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只楚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下午17:00,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承诺书》(附件2)及《只楚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名单》(附件3)。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无犯罪记录证明、非失信人员证明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收集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提交至只楚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3007室,对符合条件人员张榜公告。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所有上岗人员均需经过人员信息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开展人员管理,并实行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安置情形将立即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八、信息发布渠道

街道咨询电话:6687732

各社区联系方式

楚毓社区:6529214

楚祥社区:2763905

楚恒社区:6510078

楚泰社区:6532677

楚林社区:6529645

楚苑社区:6733556

东南哨社区:15506631671

楚民社区:2113121

楚丰社区:6820091

西牟社区:2125299

楚和社区:6814078

楚兴社区:2128291

楚润社区:6523097

楚新社区:6731682

锦城社区:2737573

锦宏社区:6871398

锦园社区:6872279

玺萌社区:18561001808

康和社区:18553580582

泰颐社区:1305355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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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只楚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只楚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名单》

黄务街道 

根据省市关于公益岗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黄务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主要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安置范围。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局限于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黄务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岗位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市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06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黄务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名单》(附件3)。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无犯罪记录证明;⑥文件规定的非不能安置人员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非失信人员证明截图、非企业股东、法人截图、非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干部承诺等)。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黄务街道社会事务办西辅楼二楼办公室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街道统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由街道统一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黄务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所有上岗人员均需经过人员信息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开展人员管理,并实行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安置情形将立即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线上平台:芝罘湾畔、社区网格群

各社区咨询电话(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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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黄务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附件3:《黄务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名单》

附件4:《黄务街道各社区咨询电话》

世回尧街道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4〕2号)以及《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等文件精神,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在芝罘区辖区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局限于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世回尧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下午17:00,报满为止,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的通知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在本社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确定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由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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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世回尧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2.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3.咨询电话

奇山街道 

根据省市区关于公益岗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奇山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注意:1.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人员范围。

2.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 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安置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注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属于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或属于市场经济主体的股东,或兼任市场经济主体的经理、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的人员;

(2)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的人员;

(3)未经街道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人员;

(5)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岗位

设置公共服务类社区综合服务岗6名,最终安置将由街道根据各社区情况统一调配,招聘岗位详见《奇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安置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至2026年11月6日17时,报满即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不接受他人代报名、线上报名等形式。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奇山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社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由奇山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公开栏和街道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奇山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街道咨询电话:6226267

各社区咨询电话:

长生社区:6673098

奇南社区:6082764

御龙山社区:6891355

迎东社区:6216376

塔山社区:6087042

梁家社区:6702058

迎西社区:6613348

四眼桥社区:6620540

福临社区:2103055

奇中社区:6082044

上夼西路社区:608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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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街道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以及《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工作要求,结合东山街道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对象 

安置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 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聘安置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街道和社区工作安排;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担任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类型的市场经济主体)法人、经理、董事、监事、理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股东及担任企业其他任何职务的人员; 

2.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干部等人员; 

3.未经东山街道及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亲属; 

4.已享受过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包括芝罘区网格助理员和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类型公益性岗位); 

5.无法满足履行岗位职责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人员,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安置岗位 

设置公共服务类社区综合服务岗4名,安置数量详见《东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安置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安置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11月6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2.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三马路1号4号楼东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楼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本人带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他人代报名、线上报名等形式。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东山街道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东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范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民主评议过程:由东山街道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认定情况、思想品德、身体状况、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招聘安置人员。 

3.体检与政审:民主评议确定的拟招聘安置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安置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未通过的取消拟安置资格。 

(三)审核公示 

拟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东山街道再次审核,然后在东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东山街道办事处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五)聘用管理 

东山街道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安置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芝罘湾畔 

咨询电话:621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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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要求,芝罘区向阳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4.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且2个孩子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下);

5.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社区干部亲属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

6.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各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曾经在公益性岗位(助理网格员)任职,已退出或被清退人员;

(5)直系亲属中有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不如实上报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人员;

(7)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四、招聘岗位

综合类公益岗:主要从事劳动保障服务、基层调解辅助、互助帮扶等公共服务类辅助工作,服从街道统一工作调配。

五、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初审、街道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社区和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及时说明原因;岗位安置人员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社区党组织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日内处理。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街道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审核公示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研究确定拟安置人员后,同步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街道将《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聘用。

(五)聘用管理

向阳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六、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七、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芝罘湾畔

向阳街道咨询电话:6592669

各社区咨询电话:

烟台山社区:6223645

华茂社区:6613239

兴隆街社区:6632217

胜利路社区:6218714

友谊街社区:6211254

所城里社区:6215948

向阳街社区:6216443

建昌街社区:621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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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毓璜顶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稳就业政策要求,切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工作,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4〕2号)要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第4、5类人员不要求就业困难认定)。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4.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5.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且2个孩子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4.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曾经在公益性岗位(助理网格员)任职,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已退出或被清退人员。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各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

(5)直系亲属中有公职人员或社区干部不如实上报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人员。

(7)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四、招聘岗位

社会事业服务岗:主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养老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社会救助、互助帮扶等方面工作。

五、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初审、街道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社会关系备案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社区、街道进行资格初审和公告

社区和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及时说明原因;岗位安置人员初审通过后,由岗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有异议的应在 3 日内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社区党组织对反映的问题应在 2 日内处理。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街道、社区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纪委、机关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公开公示

对民主评议通过人员由报名社区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推荐人选名单报街道,由街道党委、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街道审核汇总的公示结果、公示材料、拟安置人员名单后,组织推荐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核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核准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上岗条件,形成审批意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街道,街道告知社区,由社区通知报名人员。

(五)聘用管理

毓璜顶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六、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七、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信息发布渠道

1.微信公众号:看芝罘

2.各社区微信网格群

3.街道咨询电话:6245781

4.各社区咨询电话:

翡翠社区:6685118

南通社区:6243437

德新社区: 6256923

毓东社区:6255518

毓西社区:6240029

南洪社区:6255135

海港社区:6653145

海防营社区:6245250

大海阳社区:6244878

文化苑社区:6241331

黄山北社区:6247192

黄山南社区:624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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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3.社会关系备案表

通伸街道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4〕2号)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要求,芝罘区通伸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以及其他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服从组织安排,具备相应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备一定办公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同时满足招用单位规定的其他岗位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人员;

2.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3.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

4.已通过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

5.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企业其他职务,或担任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等,身份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由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包含灵活就业挂档缴费人员)、失信人员;以及曾经在公益性岗位(助理网格员)任职,现已退出或被清退的人员;

7.与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存在亲属关系(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却隐瞒不报的;

8.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社区综合服务岗:主要协助社区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

(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填表、社区初审、街道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居民户口本(首页+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社区、街道进行资格初审和公告

社区和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告知原因;岗位安置人员初审通过后,由岗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如有异议,需在3日内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社区党组织应在2日内处理。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街道、社区结合报名申请审核情况与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纪工委、机关、社区干部及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综合考量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与政审: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同时,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公开公示

民主评议通过人员名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社区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街道完成审核汇总工作,收集公示结果、公示材料及拟安置人员名单后,组织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核登记表》,报送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开展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上岗条件,形成审批意见后及时反馈街道,由街道告知社区,再由社区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五)聘用管理

通伸街道统一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最低为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等相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申报人员若故意隐瞒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此外,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街道咨询电话:6651176

各社区咨询电话:

慎礼社区居委会:6245617

顺河社区居委会:6646927

通达社区居委会:6243959

顺南社区居委会:6243233

前进路社区居委会:6240529

西炮台社区居委会:2150058

芝罘屯社区居委会:624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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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街道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以及《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程(2025版)》等工作要求,结合白石街道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安置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

3.通过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4.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担任企业其他职务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人员;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包含灵活就业挂档缴费人员)、失信人员;

6.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如实上报的;

7.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白石街道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为社区综合服务岗,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基层调解、社会救助、互助帮扶等社区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安置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5时期间的工作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本人到社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不接受他人代报名、线上报名等形式。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相关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白石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范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民主评议过程:由相关社区居委会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认定情况、思想品德、身体状况、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民主评议确定的拟招聘安置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安置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未通过的取消拟安置资格。

(三)审核公示

社区拟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然后在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五)聘用管理

白石街道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安置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白石街道咨询电话:6293793

各社区咨询电话:

白春社区:6244474

新石社区:6240521

新海阳社区:6657040

新西社区:6253740

北大社区:6251452

南开社区:6253024

青华社区:6689017

长青社区:6252807

青年路社区:6256306

丽都社区:6252075

建设里社区:6265189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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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街道 

根据省市区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文明宣传等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需服从街道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对象

招聘安置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局限于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范围内。

二、招聘安置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街道和社区工作安排。

4、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人员,按规定申领使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年限按政策要求累计计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安置岗位

 招聘安置岗位详见《凤凰台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安置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安置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市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17时期间的工作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本人到凤凰台街道辖区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凤凰台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范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民主评议过程:由凤凰台街道组织对在本社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体检与政审:拟安置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安置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安置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未通过的取消拟安置资格。

(三)审核公示

各社区拟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社区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凤凰台街道统一组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芝罘湾畔

街道咨询电话:6522079

社区咨询电话:

东台社区:6511341

中台社区:6532951

南台社区:6802715

新桥东社区:2911572

新桥西社区:6876792

珠玑西社区:6848105

珠玑东社区:6204117

楚凤社区:6226700

凤鸣社区:2760991

金晖社区:6876793

凤珠社区:291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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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街道 

根据省市区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幸福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文明宣传等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需服从街道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4.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且2个孩子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下);

5.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社区干部亲属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各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曾经在公益性岗位(助理网格员)任职,已退出或被清退人员;

(5)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 

四、招聘岗位

社区综合服务岗: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基层调解、社会救助、互助帮扶等社区安排的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区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初审、街道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社区、街道进行资格初审和公告

社区和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及时说明原因;岗位安置人员初审通过后,由岗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告,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社区党组织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日内处理。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街道、社区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纪委、党员群众代表等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公开公示

对民主评议通过人员由报名社区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推荐人选名单报街道,由街道党委、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街道审核汇总的公示结果、公示材料、拟安置人员名单后,组织推荐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核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核准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上岗条件,形成审批意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街道,街道告知社区,由社区通知报名人员。

(五)聘用管理

幸福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六、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七、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街道咨询电话:6807144

各社区咨询电话:

怡海苑社区:6808609

开源社区:6808736

幸国里社区:6850600

祥发社区:6813119

华信社区:6817597

德泰社区:6802462

幸福社区:6816677

永和社区:6250725

幸海里社区:6843435

环海路社区:6811512

盛世社区:6843480

福源路社区:6843552

龙海苑社区:6811062

信达社区:6801631

幸福河社区:6823201

福泰社区:6813019

支农里社区:6804015

幸芝里社区:6681015

福学街社区:6819249

新世界社区:6288552

万华社区:6682363

福茂社区:6843490

兴港社区:6822031

福悦社区:6868059

福海社区:602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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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芝罘岛街道 

芝罘岛街道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安置岗位详见《芝罘岛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17:00(节假日除外),报满为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主页+索引页+个人页),五区以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三份;⑤近期一寸照片三张;⑥二孩妈妈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⑦无犯罪记录证明;⑧文件规定的非不能安置人员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非失信人员证明截图、非企业股东、法人截图、非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干部承诺等)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收集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提交至芝罘岛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对符合条件人员张榜公告。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社区居委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由街道统一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街道将《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报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聘用。

(五)聘用管理

芝罘岛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一年一签,共三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街道咨询电话:6817648

社区咨询电话:

大疃社区:6807568

芝罘岛社区:6596782

三里桥社区:6622209

西海岸社区:6811007

东口社区:6803655

西口社区:66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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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