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违建阳光房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整治私搭乱建行为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1-03 10:35:02原创
近日,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城区某住宅小区一业主私自搭建钢架玻璃阳光房。经现场核查,该构筑物属于违法建设,钢架玻璃结构改变原有院落布局,挤占逃生空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上门开展法规宣讲,耐心告知群众私搭乱建的危害与法律后果。经沟通劝导,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违法建设问题,主动配合工作,对该处违规建设的阳光房进行自行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区域原貌。
执法人员监督违建拆除作业(丁萌萌 供图)
小区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圈占、违规搭建。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住宅小区违建排查整治力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普法引导,提醒群众在房屋改造、户外搭建前主动咨询、依规审批,常态化规范小区建设秩序,全力守护群众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通讯员 丁萌萌)
责任编辑:李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