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被罚15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1-03 14:36:14
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信息公开栏11月2日公示,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近期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

内容显示,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的违法行为类型是“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其违法事实为:2022年至2024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25469.0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21114.88元、印花税57101.08元。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修订)第四类第一项第一点规定,对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处少缴税款处0.5倍罚款,共计151842.50元。文号:余税稽罚〔2026〕97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法定代表人刘晓林,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由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是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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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