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说没撞人,手机却搜逃逸怎么罚?

检察日报    2026-11-03 16:04:50

嘴上说没撞人 手机却搜逃逸怎么罚

山东桓台:构建完整证据链击破“零口供”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后逃逸,到案后全程“零口供”并作无罪辩解。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取证,依托监控视频、电子数据及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击破其谎言。日前,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24年8月的一天,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行驶途中撞倒两名步行路人,致使两名路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没有停车救助伤者,也没有报警处置事故,而是驾车逃逸,最终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因初期未能锁定犯罪嫌疑人,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经检察机关引导取证,公安机关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经认定,张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25年5月28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桓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张某拒不认罪,全程作出无罪辩解,谎称案发当日并未撞倒被害人,试图否认全部犯罪事实、逃避刑事追责。办案检察官逐一审查卷宗材料、现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并交叉核验,发现张某的无罪辩解与客观证据存在多处矛盾,明显属于虚假供述。

此外,办案检察官细致核查电子数据等证据,发现案发后张某曾多次使用手机检索法律对交通肇事、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和相关案例,分析认为其主观已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刻意关注违法后果,该细节进一步证实其想以虚假供述规避罪责。

为夯实证据链条,办案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取证,补充张某案发当晚的行驶轨迹监控视频、途经该路段人员的证人证言,并对现场监控视频进行清晰化处理,同时邀请出具伤情及事故成因鉴定意见的专业人员,对鉴定依据、事故发生过程、损伤形成机制等作出详细专业说明,精准还原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彻底戳穿张某的虚假辩解。

经审查,桓台县检察院认为,虽然没有张某的有罪供述,但其无罪辩解存在根本性、实质性矛盾,不具有合理性,全案证据取证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张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2025年7月11日,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3日,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7月27日,淄博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