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通过7个账号共发布497条视频和直播诋毁胖东来及其创始人:被判赔38万+置顶道歉30天

大象新闻    2026-11-03 16:34:36

11月3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法务部发布《关于“中言说”案件的处理公示》,通报了针对一系列网络账号持续侵犯胖东来公司及其创始人名誉权案件的诉讼结果。目前,该案已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最终维持原判。

公示指出,自2025年5月起,“中言说”系列网络账号持续发布针对胖东来公司及其创始人的侮辱、诽谤内容。根据法院认定,2025年5月至12月期间,赵某某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7个账号发布了涉及胖东来公司及其创始人的视频、直播内容共计497条。

法院查明,这些内容使用了具有明确指向性的贬损代称、侮辱性言辞及AI动画形象,并捏造虚假事实,已超出正常观点表达和舆论监督的范畴,构成名誉权侵权。此外,刘某某、姜某某因出借实名账号提供帮助,被认定构成共同侵权。

针对此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三名侵权人(赵某某、刘某某、姜某某)立即停止侵权,不得再发布针对胖东来公司及其创始人的侮辱、诽谤及其他贬损性内容。

赵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指定的两个抖音账号主页置顶发布宣读道歉信的视频,且该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发布后三十日内不得删除。

赵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刘某某、姜某某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在赵某某等人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胖东来在公示中强调,对于侮辱、诽谤、捏造事实、恶意诋毁等侵权行为,公司绝不姑息、绝不放弃,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大象新闻)

责任编辑:刁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