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青岛中燃银达加油站被罚两万元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贺鑫一   2026-11-04 15:47:23原创

11月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青岛中燃银达加油站有限公司被当地执法部门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8月17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会同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加油站6把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等进行了检测,发现该加油站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经检测发现,该单位密闭性方面,3#4#油罐5min系统压力为265Pa,低于最小剩余压力限值449Pa;气液比方面,5#6#8#9#10#加油枪气液比分别为0.41、0.69、0.88、0.79、0.37,均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的气液比限值范围1.0-1.2;泄漏浓度方面,油气回收系统废气排气筒上的阻火呼吸阀检测泄漏浓度为3.65×10⁴μmol/mol,超过《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的500μmol/mol限值。该行为属于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等,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企查查显示,青岛中燃银达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7日,原名青岛中燃银达油品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青岛自贸片区黄河东路110号,主要提供国标汽柴油零售及便利店服务。

(半岛全媒体记者 贺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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