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时评丨大字写出去的话,不能靠小字来赖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1-04 15:06:03原创

海报新闻评论员 徐坤杰
上汽奥迪一条“AUDI全系买一赠一”的推文,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
标题六个大字将消费者吸引进来,点开正文才发现,所谓“赠一”是一台价值不足千元的1:18车模;所谓“全系”,也并非公众理解的奥迪全系,而是仅有两款电车在列的字母标子品牌。网友的质疑很直接:看标题以为是大福利,细看才知是文字游戏。
奥迪并非孤例。从数码产品到餐饮团购,从金融理财到日用消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表达方式早已跨越行业,成为不少商家心照不宣的传播习惯。以此次事件为切入点,有必要讨论这一现象本身。
关键信息并非没有披露,而是被放在了最不易被看见的位置。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有律师分析认为,将“车模”二字藏入正文小字,将“全系”的限定条件留至客服解释时才说明,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附带赠送应当明示品种、规格等事项的规定,是否构成违法仍待市场监管部门认定。
消费者的不满,不只在于那行字有多小。更令人不适的是,当期待落空后,消费者还要被反过来提示“是自己没有看清”。汽车属于大宗消费,消费者支付数十万元,依据的不是破译广告文案中隐藏条款的能力,而是对品牌不会在字面上设置陷阱的基本信任。一个豪华品牌若在宣传话术上投入的功夫多于兑现承诺的功夫,损害的就不只是单次活动的信誉。
更隐蔽的代价出现在维权环节。商家以小字预设免责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便可援引“已告知”为自己辩护。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商家以大字标榜“360穹顶功能”,小字注明需搭配可选购的后环绕音箱方能实现。法院认定,这种大小字反差未尽到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义务,构成违约。判例有典型意义,但进入诉讼程序的消费者只是极少数。多数人面对金额不大、流程过长、一句“页面写了的”回应,往往选择不再追究。这一设计以极低的成本,换取了极高的沉默率。
由此引出一个比“某家企业该不该罚”更根本的问题:当“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成为多行业默许的表达方式,它就不再是个别商家的道德瑕疵,而是一种需要正视的传播积习。在这种积习中,诚实写清条件的广告反而可能吃亏。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受损的不只是某家企业、某次交易的诚信,而是整个市场的信用生态和消费者的基本信任。
监管已经有所行动。2025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意在堵住“写了等于没写”的模糊地带;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又印发通知,部署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直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等乱象。
方向很明确,但执法能管住的是底线,管不了上限。底线是不得虚假宣传、引人误解,上限是把关键信息放到消费者一眼能看见的地方。执法能罚一次文字游戏,罚不出企业的诚意,底线靠监管守住,上限需要靠企业的自觉和诚意。
大字吸引眼球,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大字说出去的话得算数。不能大字负责许诺、小字负责开脱,把吸引力建立在消费者的误读上。做生意最朴素的规矩,就是说什么认什么。大字说出去的话,不能靠小字来赖。
责任编辑:蔡溦
